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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本市制定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市制定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工作计划;本机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情况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业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相关情况;各类办事指南、流程和表格下载等。
(五)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程序、结果等;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文昌市政府网站: http://wenchang.hainan.gov.cn。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采用机构介绍、领导信息、部门文件、工作信息、财政公开5种目录分类方式将通过文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2.局机关公示栏。本机关在办公地址设有公示栏,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政府西副楼五楼。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表》,也可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enchang.hainan.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凡涉及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关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政府西副楼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63330171
传真:0898-63330508
邮政编码:571339
电子邮箱:wcrsj@hainan.gov.cn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571339;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部门——提交申请。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http://wenchang.hainan.gov.cn/wenchang/ysq/newxxgk_index.shtml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3330171,传真:0898-63330508。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是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西副楼五楼),联系电话:0898-63330171,传真:0898-63330508,邮政编码:571339。
有关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898-63330171。
六、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电话:0898-6321909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20-12-01
- ·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1
- ·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2
- ·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7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5
-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6
- · 文昌市就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8
- ·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2
- ·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1-24
- · 文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4-13
- · 文昌市就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1
- ·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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