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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00820342-7/2024-3901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05-16 16:12
  • 标       题: 关于印发《文昌市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16 16:1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文昌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文昌2024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农字〔2024〕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文昌2024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文昌市财政局

                             2024429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通过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加快提升水稻机械化插秧水平,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鼓励支持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升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实现增产增效,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确保全2024年水稻机械种植率达到25%以上

二、资金来源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1618号)文件安排,下达用于开展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试点补贴资金80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培训。安排资金5万元用于召开水稻机械化插秧现场会,制作农机化促进工程水稻机械化种植示范基地宣传栏等。

(二)支持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安排补贴资金75万元用于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助对象全年累计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达300亩以上的给予40元/亩作业补贴。全市补贴面积1.875万

(三)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长期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机服务主体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在经营期间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作业机具要求

补贴对象有水稻机插秧作业机具,机具必须安装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智能探测系统终端,要求主体确保机具作业状态,以保证作业数据记录准确、及时。

(五)补助程序

统一为水稻插秧机加装“信息化监控终端”,智能监测数据将作为水稻机插率认定的重要依据。

1.作业申请备案。实施主体填写《机插作业申请备案表》(附件1),并附营业执照、机插作业合同或土地承包合同、银行账号(个人作业者凭个人身份证、机插作业合同或土地承包合同、社保卡号)等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作业申请备案。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对实施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通知实施主体开展机插作业。

2.开展机插作业。实施主体根据备案通过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开展机插作业。作业前,要在作业机具上安装“信息化监控终端”。作业过程中,要通过“信息化监控终端”做好作业轨迹、作业面积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存档。作业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作业验收申请,提供作业证明材料。

3.审验公示信息。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委托第三方)按照申请备案情况开展审核验收,并填写《机插作业验收单》(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委托第三方验收的,还需要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汇总形成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信息公示表在农机化网站和办理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市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实施主体兑付补贴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2024年4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2024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

(三)2024年11月底前,按相关规定完成资金拨付。

(四)2024年12月底前,编写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水稻机插秧作业面积占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水稻机插秧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机插秧水平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对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及面积不实等违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公示监督。严格落实补助公示制度,补助对象、补助面积、补助资金都必进行公示,重点针对补助面积,采取智能化手段与第三方相结合,提高补助面积的精准度和公信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引导广大农户选用机插秧种植方式。选择机械化插秧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基地作为水稻全程机械化展示区加大水稻机插秧补助政策宣传及技术培训,增强农户对水稻机插秧技术认可度,全面提升水稻机插秧现代化水平。

附件:1.机插作业申请备案表

2.机插作业验收单

3.机插作业服务合同(样式)

4.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水稻机插秧作业试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5.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61号)

      6.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琼农字〔2024〕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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