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文昌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供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照使用。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确定。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ga.dl.gov.cn。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据《条例》规定,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本机关在履行职能时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不承担为申请人加工、分析重新制作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关
文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07号(市公安局办公楼六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63330800
邮政编码:571339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文昌市公安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文昌市公安局办公室”,邮编:571339;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部门——提交申请。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wenchang/zwgk/dzwgkindex.shtml?catecode=ysq;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对所申请公开信息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文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07号(市公安局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0898-63330800,邮政编码:571339。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898-63330800。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电话:0898-6321909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