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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公安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11-X/2019-5614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19-04-22 11:31
  • 标       题: 2018年文昌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4-22 11:3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文昌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力求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公开。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严格落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二)坚持主动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研究探索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体进行公开新形式。
    (三)严抓工作监督,确保工作落实。确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监督,定期检查市局政务、警务发布平台,及时处置微博等新媒体舆情苗头,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公安工作信息共139条。其中,领导活动6条,政府文件8条,人事信息5条,总结公报1条,财政信息8条,计划规划2条,工作动态86条,其他23条。对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治安预警以及影响较大的案(事)件及侦破查办情况以及重大警情,及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通报。
    (二)加强舆情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处置“12345”热线文昌分平台业务咨询和群众反映问题,对于敏感、重大问题及时落实舆情处置“三同步”机制,提高微信、微博、头条等互联网新媒体的工作效能,及时有效迅速处置舆情。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手段不够丰富;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加强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针对性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关于民生方面信息,加强便民、利民等社会关注的事项信息公布。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重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主动更新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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