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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公安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11-X/2021-5076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1-01-28 09:27
  • 标       题: 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1-28 09:2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文昌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机制,立足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扩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组织结构,严明工作机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紧盯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发布工作动态,坚持主动公开信息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不断推进、深化、落实好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信息关、强化公开关,严格稿件审核工作,健全核稿公开工作机制。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及时回应网民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发布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和谐警民关系。坚持主动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研究探索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体进行公开新形式。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利用政务互联网,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网站及时公开公安政务信息,供群众根据需要进行选择;二是创新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自媒体,通过短视频、文章、美篇等形式,多渠道、多体裁,快速、高效、简洁对公安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服务事项以及收费、依据进行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四是强化工作监督机制。明确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制,严明专人专职,定期对市局政务、警务发布平台进行检查清查,确保公安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严密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舆情苗头,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8

121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1

38,771,6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公安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总体工作运行良好。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仍需继续完善和规范;二是群众知晓率还不够,一些群众对于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不能及时高效的搜索到想了解的工作情况;三是一些公安工作动态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到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抓实抓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运转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落实审批手续,严格核稿工作,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加强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针对性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关于民生方面信息,加强便民、利民等社会关注的事项信息公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重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主动更新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部门文件2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份,财政预决算文件7份,项目绩效文件5份,工作动态38条。对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治安预警以及影响较大的案(事)件及侦破查办情况以及重大警情,及时通过微信、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通报。     加强舆情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处置“12345”热线文昌分平台业务咨询和群众反映问题,对于敏感、重大问题及时落实舆情处置“三同步”机制,同时提高微信、微博、头条等互联网新媒体的工作效能,及时有效迅速处置舆情,并充分发挥微信、头条、微博等自媒体的快捷、简便、高效优势,及时发布公安信息3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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