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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2020-12-11 14:37 来源: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   打印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征收

1.启动要件: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3.
房屋调查登记: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4.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5.
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评估

1.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2.
被征收房屋评估: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补偿

1.分户补偿情况:分户补偿结果
2.
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3.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市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责任编辑: 王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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