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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2020-12-11 15:21 来源: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   打印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公共服务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2.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3.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行政审批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责任编辑: 王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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