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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 文昌市纪委监委
  • 发布日期:2019-12-16 09:25
  •  责任编辑:文昌政府网站   【字号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4个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第一阶段成果公布如下:

一、零容忍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市纪委监委制定我市《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整治目标和要求,确定涉及扶贫、涉黑涉恶、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民生领域、“微腐败”、统计、政务服务等7个大方面的集中整治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治牵头单位。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巡察以及自查自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刀”,向不担当不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弄虚作假等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出手”,向贪污侵占、纵容庇护、套取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亮剑”,下狠功夫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9件70人,其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查处9件14人。严厉查处了冯坡镇原党委书记陈某明违规决策使用48户贫困户的26.8万元生产帮扶资金用于公司经营运作等问题,坚决铲除了“砂霸保护伞”市城投公司原总经理徐某,严肃查处了昌洒中心小学、华侨小学克扣学生餐费违规发放教职工补贴的问题,给予两所学校的3名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针对市交警大队车管所相关人员漠视群众合理办事需求,拖拉3个月之久才予以解决的问题,追究3名车管所责任人责任,并倒查问责2名履行主体监管责任不力的市交警大队领导。

二、整治教育系统乱招生、乱收费、乱培训问题

一是整治教育教学活动中乱招生、乱收费问题。市教育局制定印发《文昌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文昌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对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规则、办法、范围、计划、班额及招生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实行在招生过程中监督管理、招生结束后开展督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在督查乱收费问题方面,对孔子中学广播站开设点歌送祝福栏目违规收费问题予以整治。二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市市场监督管理等10个部门建立文昌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2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检查,关停校外培训机构24个,整改22个,明确了办学资质要求,有效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有效遏制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竞赛行为,纠正了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强化应试培训等问题。

三、整治危房改造房屋质量问题

市住建局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加大技术帮扶力度,组织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技能培训并印发《农民自建房安全提示》。制定《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4个质量安全巡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镇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同时,发挥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职责,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并建立台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4户低保户、特困户改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责令镇政府和施工方完成整改,其中原屋改造3户,拆除重建1户。

四、整治市场中违规违法经营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农牧产品和农药兽药残留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等五大重点板块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行动。一是强化生产食品药品的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的监管。对辖区内的135家食品生产企业依据风险分级结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出动监管人员111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65家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45家次,均已责令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完毕;开展监督抽检255批次,其中不合格5批次,均已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小作坊专项治理,将文昌市原有的14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至97家,对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东路镇一家粉店,作出10000元的顶格处罚决定。责令相关企业销毁特殊药品3批次;针对部分药品使用单位存在的特殊药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存在的化验室体外诊断试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移交主管部门处理;针对一家公司1批化妆品抽样不合格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强化保健食品的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356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5个,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83个,“保健”类店铺319个,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83处,开展协作执法15次,对3家与“权健”项目相关门店进行注销处理,立案2宗,罚款4300元。三是强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对不符合GB14934-2016食(饮)具卫生消毒标准的9家学校食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市在全省19个市县的专项督查排名中位居前列。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截至目前,文昌市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134家,覆盖率达87.58%,已完成覆盖率超过80%的目标。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文昌市幼儿园、文昌中学第一食堂、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等6家学校食堂被授予“海南省示范学校食堂”荣誉称号。四是强化农牧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问题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771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27批次,已立案调查30宗,办结22宗。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快检快筛,抽检5540批次,其中共有10个批次的蔬菜及制品和2批次水果及水果干制品的农药残留检测项目结果为阳性,均已责令下架处理。五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纵深发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目标,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为主要内容,以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为突破口,以12315和12345两条热线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抓手,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12345咨询投诉举报562件,办结551件;受理12315投诉举报335 件,办结3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77万元。

五、整治民政资金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监管不善问题

针对市纪委监委在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12个镇存在错发和多发高龄津贴、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等487个问题,市民政局已组织完成问题整改412个,正在整改75个,追缴资金51.0464万元。同时,制定《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加强民政服务对象动态管理有关规定》等制度规范,进一步堵塞民政专项资金和民政对象监管漏洞,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化规范化,民政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六、整治扶贫领域相关问题

一是整治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工程管护三项制度,目前,市水务局已组织完成84宗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障了农村饮用水卫生达标。加强水源地环境卫生整治,在全市9个集中式地表水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设立管理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巡查范围,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加强宣传教育村(居)民自觉遵守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二是整治脱贫摘帽后思想松懈,帮扶力度减小等问题。在已设立“文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基础上,新设“文昌市脱贫攻坚督查指挥部”,进一步强化顶层领导统筹协调机制,调整选派31名优秀干部,组成10个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选派58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对全市帮扶责任人进行优化,变“大而全”为“少而精”,优化后的责任人共1548人,中共党员占67%。建立健全市包镇、镇包村的脱贫攻坚战工作机制,成立17个脱贫攻坚大队、274个中队和1248个小队,分别由挂点市领导担任大队长,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大队长,挂点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队长,将镇村挂点领导、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力量全部编入四级战斗队伍。另外,还印发了《文昌市定点扶贫“四看四比四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动员4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和10家市级定点扶贫单位,开展调研走访、产业项目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定点帮扶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各定点扶贫单位累计投入300多万元,推进村内道路硬化、文化室、路灯、挡土墙、水利、绿化、美化等16个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定点单位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大力推进贫困村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厕所革命”、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发展动力。三是整治常见病、慢性病救助力度不够的问题。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各类培训,提升熟练掌握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从而及时有效的诊治辖区内居民的疾病的专业技能。争取上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卫生院的支持,采取帮扶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水平。现已有龙楼、锦山、铺前等卫生院与省级医疗机构结成医联体,由上级医疗机构安排20多名医师轮流坐诊。截至目前,全市农村贫困人员家庭签约人数28618人,签约率99. 56%。全面落实救治政策,现有613名大病贫困人员得到集中救治,3442 名患慢性病贫困人员得到规范随访。

七、整治政务服务热线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一是狠抓12345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对各三级平台单位的指导,提升各单位回复工单的规范性,努力协调解决在分单过程中出现的因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而出现的推诿现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文昌分平台工单办理工作的通知》(文府办函〔2019〕164号),建立“月通报、周排名”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形成了“市分平台运行规范、三级平台督办到位”工作机制,让群众的诉求、企业的呼声能够及时得到回应。今年以来共办理12345工单1.4万余件,共组织约谈9批次61人次,截至目前,我市12345办件量和按时办结率在全省各市县中排名前列。二是提升窗口服务效率,打造良好政务环境。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纪律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政务大厅作风建设整治活动,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加强大厅值班制度,安排专人现场督促工作纪律和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等问题。加强窗口日常办件监督,每月抽查回访,督促各部门按承诺时限办结审批事项。加强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动态管理,2019年以来各职能部门累计取消审批事项10项,承接省级下放10项,合并20项,精简申报材料84件,缩短办事承诺时限47项。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省里“一张审批网”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不见面审批”工作,提高网上办件使用率和办件量。

八、整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市委组织部围绕自身职责定位,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基层组织政治面貌焕然一新,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清理。一是清理不符合条件村干部。结合换届“回头看”,联合纪委监委、政法、民政等多个部门对全市2016年换届后的1537名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全面联审和“地毯式”摸底排查,清理了9名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其中3名涉嫌参与黑恶势力团伙、6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进一步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二是重拳整顿重点难点村。把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结合起来,将蓬莱镇、东郊镇、文城镇的3个扫黑除恶重点难点村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一村一案”的要求量身制定整顿方案,并分别安排3名市领导带头包点整顿。对3个村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撤换调整,其中蓬莱镇直接任命1名优秀镇干部为村支部书记,推动重点难点村整顿转化。三是加强重点培训。组织3个重点难点村负责人和镇党委分管领导参加省委组织部扫黑除恶重点难点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示范班,举办全市村两委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对3个重点难点村两委干部进行全员轮训,举办村民小组长培训班对影响全市重点项目推进的各村村民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责任担当和能力素质。

 九、整治乡村医疗机构建设滞后、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

一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2019年重新规划设置全市的村卫生室,目前,全市设有村卫生室155个,面积均已达到60㎡以上的省定标准,各卫生室均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等科室,配备有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配有止咳、退热、消化、降压、抗生素等各类药品,达到提供一般医疗服务及配合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2018年开始,在为每个村卫生室按照400元/月的标准发放运行经费及为每名村医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2019 年度投入20万元为各村卫生室添置电脑31台、打印机27台,共计投入226万元建设和装修改造31个村卫生室,其中,新建3个,装修改造28个,现已全部竣工。二是广泛招聘,壮大队伍。全市现有村医(含医师)173名,其中,执业(助理) 医师46名,乡村医生127名,2019年,现场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已有37名正式到岗。为加大村医队伍建设,制定《文昌市2019年“市属镇用”“镇属村用”专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计划向社会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排给村卫生室。三是多措并举,拴心留人。采取刚柔结合的方式,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明确龙马等7家边远卫生院及医疗机构放射科等10个特殊岗位的补贴标准,拟发放边远卫生院46名在编医务人员2019年2-9月的生活补贴共计101.4万元;落实医疗机构柔性引才津贴经费60.75万元;已为3名高层次医疗人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目前正在申请核发安家费及薪酬。认真实施“百名人才工程”,每年投入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发放基层医院引进人才补贴。落实住房政策,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全市基层卫生院建设周转房322间,用于解决新进医务人员的居住问题。

十、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药价虚高、乱收费、套取医保资金以及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收受红包和回扣等问题

制定《文昌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检查医疗机构126家次,下发整改意见书46份;对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21家,立案查处案件11宗,罚没药品及医疗器械16箱,收缴罚金4.75万元。市医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检查医疗机构75家次,均未发现挂床骗保、分解处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