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公示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X3HI202312080027)办理销号公示表
2024-07-26 15:49 来源: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X3HI202312080027)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7月24日

群众举报问题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隆铜鼓岭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等项目,包括高档住宅、酒店、会所,非法修改规划,侵占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499.19公顷,涉及总建筑面积44.63万平方米,在保护区开山炸石建设超过20万平方米,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文昌铜鼓岭国际会所/酒店及别墅项目2012年5月开工,2013年暂停,2021年后的顶风继续建设;文昌铜鼓岭海石滩柒号(一期)2017年顶风建设;海石滩贰号2017年建设,部分在非保护区内;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在保护区实验区内,2017年建设。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多次违规调整行为,用于房地产开发。2008年违规调整规划,陆地面积从1333公顷降低到845公顷,减少陆地面积488公顷;2023年,文昌市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由,调出11.19公顷。

整改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整改措施

一、经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龙楼镇政府等单位对铜鼓岭海石天地生态景区进行现场核查,该景区规划面积12.517公顷,均位于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规建设高档住宅、酒店、会所,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情况,海南亿隆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住宅、酒店、会所等建筑物不在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且均为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项目。

二、文昌市政府与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同加强对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及生态景区的巡查监督力度,严禁未经批准违规建设项目。

三、铜鼓岭保护区上一轮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到期,在新一轮总体规划批复之前保护区范围不能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且所有设施建设均须符合后期批准的规划成果。

整改完成

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隆铜鼓岭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等项目,包括高档住宅、酒店、会所,非法修改规划,侵占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499.19公顷,涉及总建筑面积44.63万平方米,在保护区开山炸石建设超过20万平方米,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文昌铜鼓岭国际会所/酒店及别墅项目2012年5月开工,2013年暂停,2021年后的顶风继续建设;文昌铜鼓岭海石滩柒号(一期)2017年顶风建设;海石滩贰号2017年建设,部分在非保护区内;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在保护区实验区内,2017年建设。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多次违规调整行为,用于房地产开发。2008年违规调整规划,陆地面积从1333公顷降低到845公顷,减少陆地面积488公顷;2023年,文昌市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由,调出11.19公顷”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铜鼓岭海石天地生态景区项目规划面积12.517公顷,均位于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和《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国家环保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省各相关职能厅局、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的批复和意见,铜鼓岭海石天地生态景区项目虽位于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实验区),但其景区建设符合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占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99.19公顷土地,未发现该项目内建设高档住宅、酒店和会所,未发现保护区开山炸石建设超过20万平方米,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情况。

海南亿隆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会所”项目、海石滩柒号(一期)项目及海石滩贰号项目住宅、酒店、会所等建筑物不在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且均为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项目,在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周边区域经批准的住宅、酒店、会所总用地面积为432171.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9678.29平方米,不存在违规建设情形。

信访反映“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多次违规调整行为,用于房地产开发。2008年违规调整规划,陆地面积从1333公顷降低到845公顷,减少陆地面积488公顷;2023年,文昌市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由,调出11.19公顷”问题,经核查,2008年编制的《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件。2023年整合优化成果尚未获批,目前还尚未存在陆地面积从845公顷中调出11.19公顷的结论,故陆地面积从845公顷调出11.19公顷不实。

责任编辑: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