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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X3HI202311300007)办理销号公示表
2024-07-26 15:47 来源: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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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X3HI202311300007)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7月24日

群众举报问题

海南亿隆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隆铜鼓岭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等项目,包括高档住宅、酒店、会所,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

整改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整改措施

一、已组织现场核查并明确各部门分工;同时对铜鼓岭海石天地生态景区进行现场核查,不存在侵占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00公顷土地,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规建设高档住宅、酒店、会所、开山炸石,建设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情况。

二、加强对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巡查力度,严禁未经批准违规建设项目,加大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管控力度。

整改完成

情况

关于“海南亿隆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隆铜鼓岭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侵占“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500公顷,违规建设“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等项目,包括高档住宅、酒店、会所,开山炸石,建设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核查,铜鼓岭自然保护区铜鼓岭·海石天地项目为经审批部门批复同意建设项目,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龙楼镇政府及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联合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工作,该景区位于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该景区不存在侵占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00公顷土地,未发现该项目内建设高档住宅、酒店和会所,未发现开山炸石、建设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情形;

二、海南亿隆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亿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住宅、酒店、会所等建筑物不在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且均为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项目,不存在违规建设情形。

责任编辑: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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