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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294-2/2023-3525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01-29 09:03
  • 标       题: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1-29 09:0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紧紧围绕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事项和民生热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权责清单、招投标、财政年度预(决)算、人事任免等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公开目录与公开流程,使群众能够更加直接方便地了解我局的政务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文件,做到多渠道、多手段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0余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部门信息4条;工作信息4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其他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网络申请件,已办结5件,办结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在办文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结合我市住建事业实际,及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筹运用局门户网站、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昌市房产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美篇”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

(五)监督保障。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的配套法律法规,增强监督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有效执行。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公开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责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保护公民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进建立阳光透明的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0

0

0

0

0

6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0

0

0

0

0

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2

0

0

0

0

0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水平不高。二是信息数据发布准确性及时性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2023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和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计划,每半年由分管领导向局党组汇报一次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局长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对政策文件和机构职能进行更新,加大对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便民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四是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每日检查网站页面显示情况。对已发布的信息再次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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