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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2018-9413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9-05-14 09:50
  • 标       题: 单位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5-14 09:5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镇(场)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各镇(场)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

(八)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十)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金融协调、管理和服务,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海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海防监控中心、海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值班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收集重要信访信息,调查并参与协调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督办重要的群众来访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转送、交给有权处理的有关镇(场)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

(十四)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核定全市机构和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购置、处置审批。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63331153

邮政编码:571339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zfb11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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