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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MB101348-7/2024-1428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1-18 10:54
  • 标       题: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18 10:5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2023年,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指导,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424条,利用卫健委LED公开信息36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委加强组织领导,以政务服务、重大民生类建设项目、对口支援、预决算及审计、政策解读等为公开重点,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我委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流程等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政府信息管理。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并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完善《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对公开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检查更新,确保网上办事、下载项目表格链接下载正常。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的方式,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信息,积极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进行政策解读。此外借助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解读各项政策文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取得良好效果。

监督保障。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回应,按时办结,杜绝因工作不到位产生行政复议及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按时保质完成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但工作中也发现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及时性不够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问题,我委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职能效能,构建服务型机关单位一是严格履行督查职责,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查职责;三是优化栏目设置,多维度展现政策解读方式,力求全面,突出公开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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