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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统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32-0/2022-5152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2-01-20 17:37
  • 标       题: 文昌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1-20 17:3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统计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文昌市统计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阳光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精心组织、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强化培训、完善制度、注重实效、规范运作,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成立了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了本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建立考核、检查、评议等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三)加强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人参加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检查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文昌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从自身工作的实际出发,在保障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改革等方面积极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公共宣传栏、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有效方式,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统计公报、社会经济指标、“两项”收入、三公经费、财务预决算、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主动、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了我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舆论。认真梳理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逐步推进互联网申报和网上审批,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市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区别把握不准,对重大政策的解读不全,与群众的互动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社会公众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局要牵头做好对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强化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在线申请办理、答复等有关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更好地发挥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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