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32-0/2019-95859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文机关: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9-07-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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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25 15:3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文昌市统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规章制度、计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统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三)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各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根据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审批或备案各镇(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各镇(场)、各部门统计工作。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控。
(八)负责全市统计普法以及统计执法工作,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配合国家和省统计督查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全市统计专项经费。
(十)负责建立并管理市级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