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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统计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20332-0/2019-95859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文机关: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9-07-25 15:36
  • 标       题: 文昌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25 15:3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文昌市统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规章制度、计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统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各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根据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审批或备案各镇(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各镇(场)、各部门统计工作。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控。

(八)负责全市统计普法以及统计执法工作,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配合国家和省统计督查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全市统计专项经费。

(十)负责建立并管理市级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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