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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审计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20291-8/2019-6770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2020-09-20 17:52
  • 标       题: 单位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9-20 17:5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收支、镇政府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四)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依法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中央、省和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本级投资和以市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绩效,市本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按照规定对市本级各部门和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本局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负责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档案、财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统计工作和购买审计服务管理,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

(三)审理执行室。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涉及本局的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起草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本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四)财政与行政事业审计室。负责全市财政审计相关综合性工作,组织审计市本级、市本级各部门和镇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组织审计市级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国家、省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情况;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农业农村审计室。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企业与投资审计室。负责全市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关综合性工作。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组织审计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经济责任和生态环境审计室。组织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相关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和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三、人员编制

市审计局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文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东副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98-63330522

    邮政编码:571339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csjj@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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