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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20365-4/2019-5682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8-11 08:0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计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社会保障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全市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计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

(十)负责全市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办法,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63330171

邮政编码:57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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