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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20307-2/2019-3843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蓬莱镇 成文日期:2019-12-1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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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陈明泽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12-19 23:0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陈明泽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负责党务、政工、政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司法、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市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站、镇综治中心、镇扫黑办、镇禁毒办、镇振兴办、蓬莱司法所工作。
简历:
2004.09--2007.07 焦作大学建筑装饰技术专业学习
2007.07--2009.01 待业
2009.01--2011.09 文昌市潭牛镇企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选聘生)
2011.09--2016.08 文昌市蓬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0.03--2012.07在海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2012.04--2012.11挂职担任文昌市信访局副局长)
2016.08--2019.12 文昌市蓬莱镇党委副书记
2019.12--2020.07 文昌市蓬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2020.07-- 文昌市蓬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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