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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20284-6/2020-8315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5-01 09:07
  • 标       题: 单位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5-01 09:0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文昌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工作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民政工作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民政事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四)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市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九)拟订本地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负责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支持发展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机构,强化自治自律和组织管理。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集中办公区1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0898-63222729

     传    真:0898-63227843

     邮政编码:5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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