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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锦山镇 > 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20385-7/2019-6832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锦山镇 成文日期:2020-11-05 18:08
  • 标       题: 机构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12-28 18:0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锦山镇政府机构职能
序号 部门 职责 备注
1 纪委办公室     检查全镇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支持保护和促进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检查处理镇属各党支部领导干部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对本镇的党风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提出建议,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参加党员、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抓好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抓好纪检信访稳定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工作,纠正本地区的不正之风;完成市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 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及文书档案管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宣传统战、工青妇、侨务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3 国土规划所 参与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参与辖区内建设项目(含私宅)用地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核;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协助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的信息及统计工作以及承办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作物、热带作物、林业生产技术推广,做好农作物和林业的病虫害预报、监测和检疫工作;做好农业科技110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运销;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及新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农田水利灌溉和维护管理服务,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为土地水资源合理利用提供技术和监测服务;负责水产养殖技术推广、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牧业发展技术推广、疾病防治工作,做好动物防疫监督、疫情监测和检疫工作。  
5 工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镇总工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建和完善基层工作组织,加强镇总工会领导工作;参与制定有关职工权益的政策,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益的工作;做好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职工;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生活等实行检查和监督;指导和组织开展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的培训;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和宣传工作;做好镇总工会和基层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 便民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就业、社区建设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辖区文化、广播、体育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协助文化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检查;负责辖区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协助劳动部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劳务培训和输出等工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劳动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情况,定时向区人事劳动保障服务管理部门报告;开展文明社区建设,负责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承担镇党委、镇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 计生办公室 负责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宣传教育、咨询、解答;做好计划生育案件的督办、调查和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负责上级人口和计生工作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武装部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人民武装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镇民兵和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协同部队搞好军民联防,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民兵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重任务,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内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退役军人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教育和使用,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做好“双拥”工作。  
9 党建、人大、创卫、安监、妇联等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设置。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革新路1号
联系方式:0898-636911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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