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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公坡镇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86-5/2023-3449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公坡镇 成文日期:2023-01-19 10:49
  • 标       题: 文昌市公坡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1-19 10:4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公坡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文城镇政府网站和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群众可线上线下查阅。文昌市公坡镇人民政府地址:文昌市公坡镇公坡墟中街87号,联系电话:0898-63671031,E-mail:wcsgpz@hai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认真执行《条例》、《办法》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紧扣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打造出良好的政务环境。2021年,镇政府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条。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明确镇党政办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办公室,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我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方便公众获取查询,并参照相关制度,完善《文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支撑,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把群众最关切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工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畅通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常态公开政府信息,在镇政府、各村委会设立公栏主动公开信息,利用咨询热线、手机、美篇、等形式随时公开信息,积极在会议上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送政府信息,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便民代办点全面公开办事程序,以不同渠道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以及村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二是强化人员培训。继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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