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86-5/2019-48040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公坡镇 成文日期:2019-03-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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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8年公坡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3-29 11:3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文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在文昌市政府政务信息网—公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地址:文昌市公坡镇人民政府,邮编:57133,电话:0898-63671031)。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2018年我们及时调整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并将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
(二)全面落实公开内容
1、及时更新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内容。在镇政府大院的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按季度公开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还设置了其他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政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如领导变动等)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及时上报和完善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按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我们要求全镇各部门即时上报工作情况到党政办,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后上报政府网站。一年来,全镇共在政府网站上传信息129条,被录用129条。由于镇政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到公坡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3、因地制宜,向群众开展政务公开。在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办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中,我们也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向广大村民发放宣传资料和办理指南,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在全镇各村、社区张贴,扩大宣传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4、规范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按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我们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还配合市政务中心加强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工作,在全镇7个村(社区)全部设置便民服务站,配套了办公电脑、台账、档案柜等一些硬件设施,并将便民事项办事程序上墙,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信息129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0%。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到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领导机制、制度机制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渠道建设等等方面的内容,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印发文件等方式进行公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一年来,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1件;通过“公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网上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二)全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3次。
四、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全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0起;投诉0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乡镇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2、乡镇基础设施较落后,互联网未覆盖全镇,农村群众缺乏计算机网络知识等客观因素致使镇政府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利用率不高。
3、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成效不高。适合村、村组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4、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公坡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5、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6、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事项
1、我镇人大代表建议共三个,分别为《关于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第44号)、《关于加大建设水北村委会田洋道路及配套设施资金投入的建议》(第35号)、《关于维护农村电视网络的建议》,已公开。
2、我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共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共1次,参与人员58人。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系统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公坡镇人民政府
单位 |
统计数 |
校验条件(此栏只为说明用,不在统计报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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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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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9 |
此项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的5个小点数据汇总一致。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小于或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大于或等于“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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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数据一致,且是自动汇总以下5个小点的数据。此栏数据不做汇总显示。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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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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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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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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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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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与“通过不过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数据一致。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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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汇总以下5个小项数据,如汇总的数据与“”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数据不一致,则不能提交。此栏数据不做汇总显示。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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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的统计数。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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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统计数。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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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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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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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此项汇总“当面申请数、传真申请数、网络申请数、信函申请数”4个小点数据。如以下4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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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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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此项汇总“按时办结数、延期办结数” 2小点数据。如以下2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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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汇总以下8小点数据。如以下8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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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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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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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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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汇总“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涉及个人隐私、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个小点数据。如以下6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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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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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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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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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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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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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此项汇总“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被依法纠错数、其他情形数”3小点数据. 如以下3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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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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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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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量(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此项汇总“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被依法纠错数、其他情形数”3小点数据. 如以下3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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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数量(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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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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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两位小数点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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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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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此项汇总“专职人员数、兼职人员数”2个小点的数据,如以下2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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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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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两位小数点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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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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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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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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