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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司法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MB1452914/2024-1348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01-15 10:11
  • 标       题: 文昌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15 10:1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及我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文昌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文昌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文昌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协调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司法行政职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务,确保我局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公开工作有条理、高质量完成。
    (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文件、管理制度及舆情回应等工作及时公开,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对公开信息的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充分依托文昌市人民政府文昌市司法局专栏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我局部门文件、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项目绩效等内容,基本覆盖《条例》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63330990),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群众呼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和诉求,与群众建立良性的双向互动关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重点公开内容还需深化,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结合工作职能,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常态化自查栏目是否更新、表述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等,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提高信息鲜活程度。坚持“以人为本”根本理念,将知民生、解难题放在工作首位,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文昌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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