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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司法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MB1452914/2021-5100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1-01-28 16:19
  • 标       题: 文昌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1-28 16:1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履职作为,全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扛起责任担当,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职责作用,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副职领导具体抓、各处室相互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2.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3.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学习教育效果。根据“一转变两提高”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项目清单和班子、班子成员及一般同志问题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整改落实成效,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4.加强巡察整改,提升成果运用水平。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文昌市司法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要求,我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关于对文昌市司法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文昌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领导、整改内容等事项,逐条逐项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

(二)依法治市工作。1.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总结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制定印发《依法治市2020年工作要点》。2.加强机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制定印发《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分别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制定12项具体措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分别从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全面加强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细化27项具体措施。同时,成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落实督察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场)、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并开展督察。二是代拟《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疫情期间执法专项督察自查情况的报告》,督察相关执法部门落实疫情期间的执法责任。三是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工作要求,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部署会议,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督察工作要点。4.参与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氛围。一是先后印发各类文件和印制严厉打击私彩宣传折页、文昌市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节选)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二是在市民健身活动中心法治文化公园设置“依法治国”板块,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建设法治国家”的各项要求和任务。

(三)依法行政工作。1.加强统筹谋划,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考核评估的通知》等文件,认真督促各部门完善材料的收集整理,共同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全市法治政府的考核检查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于11于23日至11月27日对全市44个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考核检查。二是代表市政府聘请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信和(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三是做好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2日,代理涉及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共78宗(一审、二审分开计算),已裁判45宗,案件胜诉26宗、胜诉率57.8%,败诉9宗、占20%,发回重审或移送其他法院3宗,原告撤诉7宗。办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1宗,正在按照规定期限提交相关材料。四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代拟《文昌市深化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2日,办理涉及市直机关、镇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29宗,其中不予受理6宗、受理23宗;在受理的案件中,已办结38宗(其中2019年受理结转9宗),其中不予受理6宗、维护26宗、撤销3宗、终止3宗。办理省政府复议案件7宗,收到省政府复议决定4宗,其中驳回复议申请1宗、复议终止1宗、撤销并责令重审2宗。2.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提高执法水平。10月29 - 31日,举办文昌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全市执法人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举办的两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考试。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根据《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加强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认真指导拟文单位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4.健全决策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代拟并印发《中共文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法核“双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查流程,全力做好上会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截止2020年12月22日,出具法律审核意见370件、复函312件。

(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1.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分别对东郊、重兴、东阁、翁田、蓬莱、文城等6家司法所办公场地进行改造,进一步更新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印制市镇村三级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工作台账。2.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学习。7月27-28日,举办文昌市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人民调解工作。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调委会在春节、清明、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深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2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50次、预防纠纷417件;全市发生民间纠纷988宗,调解988宗、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953宗、调解成功率达96.5%。2.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文昌市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9名。3.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指导各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

(六)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定印发《文昌市司法局 文昌市人民法院 文昌市公安局文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文司字〔2020〕32号),在全市范围内补充选任42名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方式选任34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8名。

(七)特殊人群管理工作。1.社区矫正工作。一是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做好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2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33人次,其中适用社区矫正100人、不适用社区矫正33人。二是指导各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学习、社区服务、外出和迁居审批等监管措施,开展手机定位APP信息监控抽查工作,连续举办五期文昌市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切实强化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三是按照《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司通〔2019〕110号)、《海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转发司法部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节前点验暨集中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报告、外出审批等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并通过不定期的方式抽查各司法所日常监管措施的开展情况,强化整改落实。截止2020年12月22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3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5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4名(缓刑19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51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57名。2.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指导各镇安置帮教站认真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好有效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二是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司法所与监所对接,并指派人员按期接回刑满释放人员。三是严格按照“不脱帮、不漏帮”的工作目标,积极引导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就业、生活等问题。截止2020年12月22日,全市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解除)428人,其中帮教428人、帮教率为100%;安置399人、安置率为93.2%。

(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充实普法队伍。根据《文昌市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组建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主要任务是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和帮助以及开展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2.结合各类法治主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各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围绕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及环境保护、禁毒、扫黑除恶、打击私彩、打击电信诈骗、安全生产、打击“两违”、法律援助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截止12月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1场,在各村(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0场、法治宣讲活动513场;在文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昌市田家炳中学举办“为了明天——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2场,在文昌中学举办法治讲座1场;进企业、进单位法治宣传活动19场;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1场。全年发放《宪法读本》《民法典读本》《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禁毒宣传手册》《扫黑除恶宣传读本》以及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打击私彩、安全生产宣传折页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3.围绕重点宣传主题,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防控氛围。联合各镇、各部门通过宣传车、横幅、LED显示屏、微信等方式大力开展系列依法防控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张贴《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宣传挂图》5200张,分发《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宣传折页5000张、《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依防控法律问答手册》4000册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8000册,悬挂横幅180条,法治宣传展板15个,制作疫情防控LED公益广告和疫情防控普法动漫视频各1个。二是全力推进《民法典》宣讲,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氛围。联合市委宣传部举办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邀请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硕士董万程为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解读《民法典》;组织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深入全市各镇、村(居)开展《民法典》专题巡讲257场。同时,在我市法治文化公园专门设置民法典宣传栏,重点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三是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及各司法所通过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各司法所深入水域污染点位及相关村开展“进村入户”环境保护宣传50余次;向各镇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干部以及珠溪河、文教河、宝陵河、石壁河流域养殖户、群众等发放我局编印的《文昌市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节选)宣传手册》1.8万余册;在沿珠溪河流域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养殖场悬挂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相关法律宣传横幅600余条,并出动普法宣传车深入珠溪河、文教河、宝陵河、石壁河等我市重点流域内的河道、村、集市持续巡回广播,用实际行动助力我市水污染整治工作。四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氛围。组织开展我市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场,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宪法进农村、进军营、进企业活动5场,拍摄“宪法宣传周”普法微视频2部。4.开展“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全力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并印发《文昌市“七五”普法验收检查实施方案》,举办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动员部署会暨普法骨干培训班,研究部署我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国评济强(海南自贸区)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各镇(场)、各部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九)法律服务工作。1.认真指导监督公证工作。一是全力为清点清苗、拆迁搬迁等征地工作提供公证提存,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府为加快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建设,做好沙港崀国有土地收回工作的证据保全。二是联合市法院制定《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相关案件的公正执行提供公证服务。三是按照“改革、拓展、创新”的主题,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全力开展各项公证业务。截止2020年12月22日,办理公证1959件、收入296万元。2.指导监督律师工作。一是3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合伙制律师设立标准,审核报批成立海南云联(文昌)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对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检查,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截至2020年12月22日,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111宗,担任法律顾问16家,收入395.6万元;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906宗,担任法律顾问30家,收入906余万元;海南川合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54宗,担任法律顾问24家,收入457万元;海南本强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58宗,担任法律顾问5家,收入98.77万元;海南云联(文昌)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56宗,担任法律顾问30家,收入199万余元。3.抓好基层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对我市基层法律事务所的队伍建设、业务制度建设、所务规范管理、开展业务工作、执业纪律、业务开展、完成各项任务等方面开展检查考核。二是按照省厅质量监督年工作要求,指导督促法律事务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更新完善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截至2020年12月22日,文昌市和平法律事务所办理案件138宗,收入43万元;文昌市鸿圣法律事务所办理案件187宗,收入33.5万元。4.村(居)法律工作。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工作”的原则,统筹安排村(居)法律顾问,将全市17个镇划分成6个方块,每个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一个方块,每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5个村(居)的法律顾问。

(十)法律援助工作。1.超量完成法律援助年度工作任务。截止2020年12月22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3宗,受援人数563人,占工作任务的101%;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08 人次,占工作任务的101%;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560余万元。2.开展值班律师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在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市看守所安排值班律师,为514名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做好文昌坐席值班工作。认真配合海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落实文昌坐席值班制度,积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海南法律服务网、海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4.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案件指派等流程,不断加强指导监督。截止目前,参加庭审旁听12宗,回访当事人24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5

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9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不够到位,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对依法治市2020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察力度不够。

(三)通过考核发现个别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且迎检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够全面,有些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五)个别镇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不到位。

       (六)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社区矫正适应性帮扶工作开展缓慢。

(七)法治宣传工作方法单一,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力度不够。

(八)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不够。   

(九)个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作用不突出

 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运行和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同时,每年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察,不断探索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3号)及《文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法委办〔2020〕16号)的文件要求,各镇、各单位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应当履行按期提交书面答辩(答复)书,相关证据、依据和履行出庭应诉,参加听证等法定职责。在积极应诉的同时,鼓励、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研究和采纳人民法院的建议,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生效判决的公信力、执行力。

(四)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综合调解能力。组织并指导各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丰富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论储备,切实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

(五)健全帮扶机制,夯实社区矫正执法效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适应性帮扶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配合,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同时,加大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导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普法琼剧、法治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活动,利用新兴媒体制作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来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切实激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七)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继续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管理好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文昌坐席,以及深度融入海南法律服务网,充分发挥三大平台作用,实现请律师、求法援、找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事项“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助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高效便民,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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