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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东路镇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46-X/2024-1351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东路镇 成文日期:2024-01-15 11:00
  • 标       题: 文昌市东路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15 11: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东路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东路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同时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社会影响性大,有必要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三是多种渠道宣传。全力推进网上政民互动,结合微信、美篇等新媒体方式,快速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惠民工程等内容;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示专栏,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政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3年共在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64条;微信美篇公开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各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和不及时;二是有时为了跟踪便利,公开程序把握不够严格,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存在审批不严格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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