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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财政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20313-6/2015-08699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文机关:文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0-04-25 00:00
  • 标       题: 单位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4-25 00: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国有资产监管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市级财力的建议,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财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拟订市与镇、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拟订全市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决策部署。负责我市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工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市本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市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相关工作。指导镇级组织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税收制度,落实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指导监督财税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研究提出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建议。

(五)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按照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全市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本级财政资金账户和市级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国库现金管理。负责财政工资统发管理、市本级部门(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检查指导镇级财政工作。

(七)负责我市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规定管理我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牵头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我市基建投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和管理工作。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规范,牵头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职业健康等方面财政资金保障,负责财政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对资产评估结果审核备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完善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制度。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合理划分市与镇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镇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4.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测算、分析、预警、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提出违规举借隐性债务问责建议。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新市区文清大道341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6333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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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cczj@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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