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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发布时间:2016-07-18 11: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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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LY——0008

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地方性法规】《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文昌市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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