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65-4/2025-6494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5-06-0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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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测试补测、放弃及递补的公告(10号)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6-09 11:4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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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心理健康测试补测、放弃及递补
的公告(10号)
现将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测试补测、放弃及递补等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心理健康测试补测人员名单
岗位表序号60:文昌市公办中学专技岗(中学数学教师)
陈香倩因6月6日待产无法到场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现已分娩,经本人申请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补测。
二、心理健康测试放弃及递补人员名单
岗位表序号63:文昌市公办中学专技岗(中学语文教师)
刘镜宇(第1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心理健康测试,视为自动放弃心理健康测试资格,递补袁忆群(第4名)。
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集中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心理健康测试集中地点:文昌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一楼阅览室(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148号);
(三)心理健康测试要求: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本次心理健康测试不收费用;
3.请参加心理健康测试人员于测试当天上午8∶00-8∶30抵达测试地点(以进入测试地点时间为准),8∶30后不得入场;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心理健康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心理健康测试资格;
5.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体检环节。
三、其他事项
(一)对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测,并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心理健康测试机构重新检测,复测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测结果为准。
(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中路19号文昌市教育局(原文昌市党校内)。
(三)联系电话:0898-63220821。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