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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0365-4/2025-6494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5-06-09 11:44
  • 标       题: 关于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测试补测、放弃及递补的公告(10号)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6-09 11:4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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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心理健康测试补测、放弃及递补

的公告(10号)


现将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测试补测、放弃及递补等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心理健康测试补测人员名单

岗位表序号60:文昌市公办中学专技岗(中学数学教师)

陈香倩因6月6日待产无法到场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现已分娩,经本人申请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补测。

二、心理健康测试放弃及递补人员名单

岗位表序号63:文昌市公办中学专技岗(中学语文教师)

刘镜宇(第1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心理健康测试,视为自动放弃心理健康测试资格,递补袁忆群(第4名)。

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集中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心理健康测试集中地点:文昌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一楼阅览室(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148号);

(三)心理健康测试要求: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本次心理健康测试不收费用;

3.请参加心理健康测试人员于测试当天上午8∶00-8∶30抵达测试地点(以进入测试地点时间为准),8∶30后不得入场;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心理健康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心理健康测试资格;

5.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体检环节。

三、其他事项

(一)对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测,并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心理健康测试机构重新检测,复测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测结果为准。

(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中路19号文昌市教育局(原文昌市党校内)。

(三)联系电话:0898-63220821。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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