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6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公告
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七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报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6〕1354号)、及《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文件要求,我委将启动文昌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文昌市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验收组织
我委联合各相关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供电局等)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本次验收工作由联合验收小组统筹组织,申报企业需积极配合,确保验收工作有序推进。
三、验收流程
1.材料申报:各申报企业填写附件1《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1”)和附件2《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2”),于7月31日前提交表1和表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省级平台邮箱yanshou@hainancce.com。
2.计划制定: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
3.验收报告提交:现场检查完成后,企业登录省级平台官网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省级平台。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换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 2025年度是实施《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922号)明确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的最后一个年度,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确保按期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补贴不予补发。
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关于"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县承担对省级补贴资金的管理责任”规定,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信地址: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惠民路112号东副楼二楼211室
联系人及方式:文昌市发改委杨女士(电话:63331512)、省级平台冯先生(电话:15289988191)。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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