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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昌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01-10 10:20 来源: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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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文昌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

各实施主体

为做好2025年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准备工作,请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下有关要求将作为我市实施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验收标准到时以我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准),现将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备案工作。有意向实施的项目主体需向我局提交文昌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备案表(详见附件)及贴有主体标识(在作业机械张贴“主体名称+机械编号”,如:XX合作社1号旋耕机)的设施设备照片等相关材料。

二、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各实施主体要及时做好服务照片收集整理,现场作业照片必须使用今日水印相机拍摄,每个服务环节、每一次作业都必须有水印照片(服务环节为单个地块多环节的,需要提交每一个环节的现场作业照片;单环节多次服务的,需要提交每一次的现场作业照片,如1犁2耙则需要提供三次服务照片)。照片以作业过程中的现场图为标准,且需要拍摄到主体标识(水印内容包含主体名称、施工区域、施工内容、拍摄时间、地点、经纬度等),同时,保存好原电子照片,待项目启动时一并提交核验。

三、其他事项

(一)坚持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鼓励小农户集中连片委托代理人托管服务和合作流转,对经营主体单个连片流转小农户的土地面积总计不超过60亩,不计入规模经营主体统计;超过60亩的计入规模经营主体统计;通过流转村集体碎片化和撂荒土地面积超60亩的,不计入规模经营主体统计,补贴标准按规模经营主体计算。

(二)服务内容。围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作业环节中的机械服务(不包含种药肥等中间或独立购买环节),重点支持集中连片、整镇、整村推进的单环节或多环节社会化服务,避免撒胡椒面,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98-63219187

附件:文昌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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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符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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