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636567-4/2026-4067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6-06-3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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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津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6-30 16:1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送达公告
浙江津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文综执劳监令字〔2026〕61号),内容是:经查,你单位在承包“海南国际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然气配套空分及储存输送系统管道安装工程”时存在拖欠苏本张农民工工资8138元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起5日内进行整改,核对并足额清偿苏本张农民工工资,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我单位。
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不服本指令,可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文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文昌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指令。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98-63211963
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一楼117室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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