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288-9/2024-2584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4-11-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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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公布全市水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1-14 11:4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公布全市水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的公告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加强全市水务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强化水务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多种形式,对水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现向社会公布全市水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文昌市水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不予受理情形:
1.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既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的应急管理部门,也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的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不同部门根据其各自的分工,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如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则无法依职权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如果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本部门将及时转交其他有关部门。
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官方网站留言等方式举报。
(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12345;
(二)办公电话:0898-63222165;
(三)邮箱举报:shuiwuju632222165@126.com;
(四)信件举报: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文汇花园集中办公区二楼(文昌市水务局231综合办公室);
(五)来访举报:文昌市水务局综合办公室;
(六)微信公众号:通过“文昌水务”公众号举报搜索关注“文昌水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菜单,点击“12345热线”进行举报。
三、权益保障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文昌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