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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0284-6/2025-8340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09-09 09:26
  • 标       题: 文发改规〔2025〕1 号 关于印发《文昌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 文       号:文发改规〔2025〕1号发布日期: 2025-09-09 09:2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印发《文昌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文昌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昌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日          

文昌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定价目录》、《海南省民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琼民规〔2022〕7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4〕296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定价范围

根据《海南省定价目录》规定,公益性公墓墓穴费、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其他公墓维护管理费及殡葬基本服务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骨灰寄存、火化等)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未列入目录的殡葬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收费标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严格落实政府定价管理。对于政府定价项目,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

3.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对我市困难群众的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由民政部门负责解答。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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