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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0284-6/2025-6992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07-02 09:49
  • 标       题: 文昌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7-02 09:4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民政局

关于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市民政局将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重点打击对象包括:

(一)利用国家战略或者我省、我市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为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电话:0898-63231551、6322272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举报邮箱:wcmz2729@163.com(邮件标题请备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三)信函邮寄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文昌市民政局134室 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岗 (邮编:517300)。

三、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登录国家社会组织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版块进行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

文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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