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44-3/2026-0791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6-01-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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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落实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序号24)措施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1-04 17:4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落实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序号24)措施整改
销号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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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24):2023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养殖场及建筑物清退工作方案》。2024年6月底前完成铜鼓岭保护区范围内水产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及建筑物清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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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牵头单位 |
文昌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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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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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符永刚 6322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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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1.经文昌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9月29日正式印发《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养殖场及建筑物清退工作方案》。 2.截至目前,一是已完成15户畜禽养殖户协议签订及拆除工作;二是水产养殖场拆除清退工作水产养殖场共47家,已完成签订清退协议47家及拆除47家;三是铜鼓岭保护区范围内共有15宗建筑物,15宗建筑物其中12宗已纳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暂不列本次清退任务,剩余3宗建筑物中,已拆除2户,另外1宗建筑物作为铜鼓岭保护区基础管理设施和航天生态旅游配套设施用途向省林业局申请予以保留,我市已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对申请予以保留的1宗建筑物(文昌海滨旅游有限公司)的29栋建筑物房屋安全性进行检测,并已于2025年12月8日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送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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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已完成15家畜禽禽拆除工作和47家水产养殖场拆除清退工作。剩余3宗建筑物中,已拆除2户,申请予以保留1宗建筑物(文昌海滨旅游有限公司)已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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