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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教育局 > 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索  引 号:00820287-0/2024-4995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07-11 14:58
  • 标       题: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7-11 14:5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2024711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遵循大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方式,落实好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切实落实好中央“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及制定市内各类学校招生政策等工作。市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市招生委员会设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招办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依法履行法定责任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积极宣传法律规定及入学政策,及时制止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孩子去培训机构学习”“在家学习正当理由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不能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影响国家义务教育制度正常实施的行为。

(四)强化学校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建立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接受教育的具体方式,需要缓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报镇人民政府或市教育局审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全面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五)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小学必须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通过单校划片”的形式招收一年级新生采取登记方式接收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如学校计划招生人数少于需求人数,将通过“随机派位”等方式安排学位。各小学原则上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个别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需跨服务区域招生的,须严格控制数量及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每班不超过45人各镇(场、所)中心校要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划定各小学服务区域,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市直属小学(含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小学部,下同)要积极挖掘潜力,增加学位,严格按照划定服务区域招生,尽最大努力接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市直属小学及文城中心小学义务教育服务区域由市招生委员会统筹划定详见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附件1

全市各镇(场)初中学校必须明确服务区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个别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需跨区域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统筹并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完善办学条件,保证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接收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各中学招生区域详见《2024年文昌市各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附件2)。

(六)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符合某服务区域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在服务区域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服务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不符合本服务区域入学条件的学生,选报有学位的民办学校,也可选报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核定。

五、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七)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招生,公办学校按划定范围和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可实行“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市内招生不足,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跨区域招生。违规跨区域所招的生源,不予办理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详见2024年文昌市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附件3和《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计划(附件4)。

民办学校要将录取名单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符合本市入学条件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校学位;选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域内公办学校就读

(八)加强招生方式管理。

1.公办、民办小学入学统一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公办小学采取“单校划片”形式招生。市直属小学及部分试点中心小学实行网上申请学位;2025年秋季开始,全市中心小学将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学位。

1)如个别学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于计划招生人数,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位: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下同)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被我省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服务区域有购、建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2023年8月3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以上类型未被“随机派位”到该校的适龄儿童未满足以上特殊时限要求的适龄儿童通过招生规则比较招收后剩余的其他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或所属中心小学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初中七年级招生。针对目前我市教育资源还未完全达到优质均衡的实际情况,全市公办初中招生将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各镇小学毕业生主要由所在镇中学负责接收(如果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按原划定的服务区域招生);老文城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详见2024文城地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办法》(附件5);老文城地区学校及老文城区域的划定详见《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申请随机派位资格有关事项附件6)。

(九)加强编班管理。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的标准招生并编班

六、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十)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安排就读;对被我省认定为D和E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接纳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接纳义务教育阶段外籍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必须及时将学生基本信息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报备,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

(十一)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市各学校须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方案,全面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镇(场)中小学要无障碍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市直属中小学要积极创设条件,尽最大努力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当地学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各中小学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十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全市各学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通过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全面规范评估,“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加强常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十三)加强学籍管理。各小学须严格按照规定为适龄的一年级学生建立学籍;各中学须为录取到本校的学生接续学籍,学籍接续在本校却未按时报名注册的学生,学校要主动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时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并将具体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各校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借读”“空挂学籍”行为。

(十四)严格执行入学年龄“零起点”教学规定。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入学年龄的规定(该办法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明确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不足龄(截止20248月31日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十五)严格遵守招生规则。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中小学必须遵守招生规则,维护招生秩序,确保公平公正

1.初中招生规则。

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中学录取的学生(以市教育局在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导入的录取数据和个人线上申请通过的数据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需在录取后转读别的学校,必须由拟接收学校在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提交拟录取申请,经原录取学校市教育局在系统中审核同意后才能系统中流转到新的录取学校,流转手续不规范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接续电子学籍。今年,所有市内的小学毕业生在市内初中学校就读七年级的,其学籍接续审批将以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的录取数据为准,各中学申请接续学籍的七年级学生如与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的录取数据不符,学校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报告,经核准后方能为这部分学生申请接续学籍,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所接收的学生将重新安排回其片区学校就读;各中学如确需接收非本市小学学籍的流动人口或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按规定做好登记安排学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格式报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再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批量导入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进行确认接续学籍。

市实验中学、市田家炳中学、市第三中学、迈号中学和头苑中心学校按以下规则招生:

1)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2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2023年8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建、购房且实际居住,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学校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3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建、购房且实际居住具有学校服务区域内户籍未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

4)被我省认定D和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5)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地区办理居住登记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文昌购买社保的文城地区学校小学毕业生;

6)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地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老文城地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文城地区学校小学毕业生;

7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地区办理居住登记的文城地区学校小学毕业生(非文城地区户籍的)。

以上五所学校按照条件顺序接收至招生计划满为止;通过招生规则比较接收后剩余的其他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根据户籍情况(市内其他镇户籍的)分流到户籍所在镇初中学校就读。

2.小学招生规则。

市直属小学和中心小学要制定一年级招生实施细则,明确规则,严格按照规则招生

1市直属小学按以下规则招生:

①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②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20238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户籍于2023831日前迁入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③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④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⑤被我省认定D和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2023831日前户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内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学校服务区域内但未满一年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本市非文城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租房居住和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

市直属小学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以上条件顺序接收至招生计划满为止;通过招生规则比较接收后剩余的其他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乡镇中心小学、农场(所)学校招生规则。

乡镇中心小学、农场(所)学校可参照市直属小学招生规则的条件顺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各招生学校须将招生实施细则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并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

(十六)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招生。为确保全市各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1.小学招生时间:各镇(场)中心小学和农村小学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8上旬(招生压力较大的中心小学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前一段时间安排家长持关材料到所属学校登记)。今年,除了市直属小学统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详见《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其他几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申请学位的中心小学与城区小学同步招生

学校除了安排时间做好申请学位等工作外,还须安排时间设立招生服务站解决遗留问题。

2.初中招生时间: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市华侨中学安排在今年7月中旬至下旬同时进行招生;文城地区的市田家炳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三中学、迈号中学和头苑中心校与全市各镇(场)中学安排在今年8月上旬至中旬同时进行招生全市各中学招生结束后,不得再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但安排时间设立招生服务站解决遗留问题。

八、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十七)严格落实“十项严禁”。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考试、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或递交简历等作为招生条件和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十八)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校主动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规则、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响应机制,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十九)健全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将在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在“随机派位”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密、严格、严谨。

二十严肃查处非法招生行为教育局将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要求,对违规办理招生入学谋取私利问题开展整治,对学位买卖、指标买卖等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义务教育阶段面试招生、投递简历自荐招生等行为的学校,加强前期监管,彻底杜绝违规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及中小学学籍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因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招生生态。市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63227892、63235796。

(二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各中小学要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招生、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的同步招生政策网上申请学位的新做法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地入学政策,特别要着重解读老文城地区三所条件较好的初中学校采用“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政策;要指导好文城城区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引导社会舆论,避免过度炒作,让社会大众、学生家长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出发点,大力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平等、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中小学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切实做好2024年的招生工作,努力创设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附件:1.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2.2024年文昌市各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

3.2024年文昌市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4.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5.2024文城地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办法

6.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申请随机派位资格有关事项

附件1

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小学服务区域:

文清大道1-77号的单号和文清大道2号至市人民医院止的双号(包括原属市三小服务区域的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文蔚路1-55的单号,文蔚东一横路,文清南一街,文清南二街,文清南巷;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周边片区的清群村委会上洋陈、上洋吴、文能罗厚上下、下田、洋头陈、洋头彭、洋头华、海头、上坑、坑尾园、官园、石坎仔、罗厚仔、吾能符、吾能华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世坑、边田、榜林、榜何、新魁、僚家林、僚家李、北坑、昌出、西坑、青头山村、排城、良坑村民小组;航天大道191号、航天大道199号、平昌大道12号和八门湾大道9号。

特注:如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于计划招生人数,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位: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下同)、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被我省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服务区域有购、建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或2023年8月3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以上未被“随机派位”到该校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或所属中心小学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具体分流安排的学校及对应区域如下:文昌市第三小学(具体区域为:文清大道1-77号的单号,包括原属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的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注:原为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文昌市树芳小学(具体区域为:文蔚路1-55的单号,文清大道2号至市人民医院止的双号,文蔚东一横路,文清南一街,文清南二街,文清南巷;红庄村委会的排城、良坑村民小组。注:原为市树芳小学服务区域)和清澜中心小学(具体区域为:航天大道191号、航天大道199号、平昌大道12号和八门湾大道9号,清群村委会罗厚上下、下田、洋头陈、洋头彭、洋头华、海头、上坑、坑尾园、官园、石坎仔、罗厚仔、吾能符、吾能华村民小组。注:航天大道191号、航天大道199号、平昌大道12号和八门湾大道9号及其他村民小组原为清澜中心小学服务区域)。

文昌市第一小学服务区域:

新风路101-325号的单号,文新路【即新阳光商业广场】,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华建路,文兴路,庆龄路【碧水南湾小区、汇景湾小区】,振昌路,振昌一路,振昌二路,振昌三路,振昌四路,城东路,朝阳路,沿江路,东风路1-3号的单号【即从致兴宾馆起至百家商城止】,东风路2-84号的双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原蓬莱药店止】,文东路【月亮城小区、供电局公寓、明珠豪庭、半岛阳光小区、帝景湾】,新风东里,新风北里,啟智里,文东里,文新南里,文东巷,文东北路,文东南路,文东南一横路,文东南二横路【天水星河】,文东南三横路,文东南四横路,文新一横路,文园里,庆龄西横路【文城佳园小区,椰乡人家小区、杏林花园小区】,明霞路,新兴路,庆龄东横路,文东北一横路,文东北二横路,文东北三横路,文东北四横路,利民街,庆龄西一横路,庆龄西二横路,庆龄东一横路,庆龄东二横路,昌兴路,旺兴路;文城镇后坑村委会水涯一、二、三村民小组,镇田村,田尾村,后坑一、二、四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二小学服务区域:

文南路,和平北路,文昌大道【即椰乡路南边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文建路单号1号至35号【即从原文城粮所起至文建二横路北边止】,文建路双号2号至72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市种子公司止】,文建一横路(原文建一横街),文建二横路(北边),和平南路,文建三横路(北边),文建东路双号【即从文建二横路北边起至文建一横路止】,汇昌路,汇昌商业街,文岭里,城新里,文建东一里,和平南里,东风里,文南一巷,文南二巷,文南三巷,东风路单号5号至29号,沿江南路,城西路【即从和平南路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石玉路,玉兴路,玉昌路,文锦里,城西路(即和平路南边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文城镇大潭村委会排田村,官坡村。

文昌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

文中路,文建路35-4号至153号的单号【即从新海府精品烧腊店起至市电缆厂止】,教育路【除惠群小区外】,文建二横路(南边),云逸路(原教育南路),文霞路【即原罐头厂小门处】,文中一里,文中二里,文建东里,东湖路【东湖小区、南苑小区】,文建东一里,文建东二里,文建南里,教育一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二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三巷【即文昌昆仑燃气营业厅处】,云逸一街,云逸二街,军宏路,文建巷,文建东路【除129号至东湖路路口止的单号外】,教育东路88号【即耀龄文化广场】,军城路【除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外】;椰子研究所试验一队;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一村小组,大园二村小组,大园三村小组,大园四村小组,大园五村小组,大园六村小组,大园七村小组,大园八村小组,大园九村小组,石园村民小组,军城村民小组。

文昌市树芳小学服务区域:

文建路74-226号的双号【即从市外经集团总公司起至文昌大道止】,谷鸿路,文昌大道【即从文建三横路路口南边起至文建文建路、文清大道、文泰路和文蔚路交叉处止,包括亿嘉大厦、东方豪苑、宇泰大厦、文西诒喜佳园】,文建三横路(南边),文建四横路,文建五横路,文建六横路,城南里,文建里,文建西里,城西路【即从文建三横路南边起,至谷鸿路止】,文蔚路2-88号的双号,文蔚西路,文蔚西一横路,文蔚西二横路,文蔚西三横路,文蔚西四横路,文蔚巷,文泰路;城南村委会汪洋一村民小组,汪洋二村民小组,马园村民小组,深田村民小组,石玉村民小组,七下村民小组,七上村民小组,六村村民小组,下田村民小组,衙前村民小组;迈南村委会丁园一村民小组,丁园二村民小组;凌村村委会的凌村村民小组,灵椿村民小组,文山村民小组,下文村民小组,排溪村民小组,上坡村民小组,洋坑村民小组,港坑村民小组,溪西一村,溪西二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的良坑村民小组,排城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五小学服务区域:

文建东路【单号从霞兴路129号起至东湖路路口止】,霞昌路南边,霞兴路【含惠民小区】,霞洞路【含教苑小区】,东湖一街,东湖二街,东湖三街,惠群小区,民馨苑;霞洞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堂福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六小学服务区域:

大潭路【即从文昌大道起,至大潭高铁桥止】,昌平路,昌盛路,火车站路;文城镇大潭村委会的大潭一村,大潭二村,大潭三村,大潭五村,后坡一村,后坡二村,后坡三村,四村小组;文城镇湖园村委会的角园村小组,白吴村小组,白林村小组,青头山村小组,东坑村小组,宝严村小组,宝孙村小组,宝何村小组,宝邓村小组,湖田村小组,湖溪村小组;文城镇德田村委会的东田一村小组,东田二村小组,东田三村小组,上坡一村小组,上坡二村小组,白石头仔小组,龙头村小组,白石头村小组,排田坡村小组,下笃村小组,德清傅村小组,德清王村小组,千秋坡村小组,东排田村小组,罗雪坑村小组。

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

新风路双号,新风路1-99号的单号,文昌大道(即从迎宾路起至椰乡路北边止),新风西里,沿江美食街,椰乡路,椰乡一横路,椰乡二横路,椰乡三横路,迎宾路;后坑村委会后坑三村小组,上截村小组,内坑村小组,上坑村小组,北山一村小组,二村村小组;北架村委会的瓦灶村小组,仓前村小组,白茫村小组,江后村小组,排山村小组,头仔村民小组;坑美村委会13个村民小组;民星村委会头仔符村村小组;橡胶研究所部分靠近文城中心小学的连队(六、七队)。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民办)服务区域:文昌辖区内。

附件2

2024年文昌市各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

(非老文城地区学校)

文昌市第三中学招生区域:文城镇墟清澜社区居委会、文城镇高隆湾社区居委会、文城镇新井村委会、文城镇燎原村委会、文城镇新园村委会、文城镇星火村委会、文城镇清群村委会、文城镇红庄村委会、文城镇南海村委会、文城镇凌村村委会

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招生区域:文城镇新苑社区居委会、文城镇头苑村委会、文城镇蓝田村委会、文城镇后港村委会、文昌市文城镇玉山村委会、文城镇造福村委会、文城镇青山村委会、文城镇横山村委会

文昌市迈号中学招生区域:文城镇迈号墟社区居委会、文城镇迈号村委会、文城镇迈众村委会、文城镇迈南村委会、文城镇坡口村委会、文城镇陶坡村委会、文城镇名门村委会、文城镇下山村委会、文城镇排城村委会、文城镇龙山村委会、文城镇南群村委会、文城镇南联村委会

文昌市侠夫学校招生范围:东阁镇东阁墟社区居委会,东阁镇东阁村委会,东阁镇群建村委会,东阁镇红旗村委会,东阁镇侠夫村委会,东阁镇东海村委会,东阁镇地绿洋村委会,东阁镇良丰村委会,东阁镇大宝园村委会,东阁镇群星村委会,东阁镇凤山村委会,东阁镇新林村委会,东阁镇美柳村委会,东阁镇天伦村委会,东阁镇宝芳村委会,东阁镇宝芳墟社区居委会。

文昌市联东中学招生区域:文教镇文教墟社区居委会、文教镇宝典村委会、文教镇光辉村委会、文教镇红峰村委会、文教镇后田村委会、文教镇加美村委会、文教镇立新村委会、文教镇培龙村委会、文教镇坡柳村委会、文教镇熔炉村委会、文教镇宋六村委会、文教镇同源村委会、文教镇文南村委会、文教镇联新村委会

文昌市锦山中学招生区域:锦山镇辖区村(居)委会、锦山镇居委会、锦山镇南山村委会、锦山镇山雅村委会、锦山镇下溪坡村委会、锦山镇坑口村委会、锦山镇上洪村委会、锦山镇罗民村委会、锦山镇下园村委会、锦山镇录家村委会、锦山镇南埠村委会、锦山镇桥坡村委会、锦山镇排港村委会、锦山镇锦华村委会、锦山镇园堆村委会、锦山镇茶园村委会、锦山镇福坡村委会、锦山镇湖山村委会、锦山镇良家庄村委会、锦山镇湖心村委会、锦山镇鑑山村委会、锦山镇溪尾村委会、锦山镇花园村委会、锦山镇罗豆居居委会

文南中学招生区域:重兴镇光大村委会、重兴镇联星村委会、重兴镇新寨村委会、重兴镇新风村委会、重兴镇东风村委会、重兴镇甘村村委会、重兴镇养成村委会、重兴镇跃进村委会、重兴镇育英村委会、重兴镇加昌村委会、重兴镇群先村委会、重兴镇重建村委会、重兴镇重兴村委会、重兴镇重兴墟社区居委会、三角庭农场

文昌市文北中学招生区域:铺前镇仕后村委会、铺前镇七岭村委会、铺前镇铺前村委会、铺前镇铺港村委会、铺前镇铺龙村委会、铺前镇美港村委会、铺前镇隆丰村委会、铺前镇地太村委会、铺前镇林梧村委会、铺前镇东坡村委会、铺前镇铺渔村委会和铺前镇居民委员会。

文昌市航天中学招生区域:龙楼镇龙楼墟社区居委会、龙楼镇龙楼村委会、龙楼镇红海村委会、龙楼镇山海村委会、龙楼镇航天社区居委会、龙楼镇全美村委会、龙楼镇宝陵村委会、龙楼镇金星村委会、龙楼镇吉水村委会、龙楼镇春桃村委会、龙楼镇龙新村委会

文昌市文西中学招生区域:潭牛镇二公堆村委会、潭牛镇潭北村委会、潭牛镇潭牛村委会、潭牛镇潭牛墟社区居委会、潭牛镇企堆村委会、潭牛镇大庙村委会、潭牛镇中心村委会、潭牛镇美文居社区居委会(部分)、华侨农场。

文昌市新桥中学招生区域:潭牛镇大昌村委会、潭牛镇大顶村委会、潭牛镇孔雀村委会、潭牛镇昌美村委会、潭牛镇新民村委会、潭牛镇新桥村委会、潭牛镇新昌村委会、潭牛镇新桥墟社区居委会、潭牛镇美文居社区居委会(部分)、文城镇高隆村委会(部分,原高星村委会)

文昌市琼文中学招生区域:会文镇会文墟社区居委会、会文镇白延村委会、会文镇沙港村委会、会文镇会英村委会、会文镇龙家村委会、会文镇会文村委会、会文镇冠南村委会、会文镇湖丰村委会、会文镇文林村委会、会文镇凤会村委会、会文镇烟堆村委会、会文镇官新村委会、会文镇官公铺村委会、会文镇边海村委会、会文镇阳光村委会。

文昌市东郊中学招生区域:东郊镇东郊墟社区居委会、东郊镇东郊村委会、东郊镇码头村委会、东郊镇建华山村委会、东郊镇椰海村委会、东郊镇椰林村委会、东郊镇豹山村委会、东郊镇良田村委会、东郊镇良梅村委会、东郊镇前进村委会、东郊镇泰山村委会、东郊镇中山村委会、东郊镇中南村委会、东郊镇上坡村委会、东郊镇宝玉村委会、东郊镇清港村委会。

文昌市文东中学招生区域:昌洒镇宝华村委会、昌洒镇昌茂村委会、昌洒镇联成村委会、昌洒镇东群村委会、昌洒镇昌兴村委会、昌洒镇昌发村委会、昌洒镇庆龄村委会、昌洒镇昌洒村委会、昌洒镇昌洒墟社区居委会、昌洒镇更新村委会、昌洒镇凤元村委会

文昌市公坡中心学校招生范围:公坡镇公坡墟社区居委会、公坡镇公坡村委会、公坡镇锦东村委会,公坡镇五一村委会、公坡镇新华村委会、公坡镇力群村委会、公坡镇水北村委会。

文昌市翁田中学招生区域:翁田镇翁田墟社区居委会、翁田镇龙马墟社区居委会、翁田镇博文村委会、翁田镇大福村委会、翁田镇堆头村委会、翁田镇茂山村委会、翁田镇明月村委会、翁田镇排崀村委会、翁田镇汪洋村委会、翁田镇翁田村委会、翁田镇玉竹村委会、翁田镇龙马村委会、翁田镇龙南村委会、翁田镇新村村委会、翁田镇龙北村委会、翁田镇西村村委会。

文昌市冯平学校招生范围:东路镇东路居社区居委会、东路镇东路墟社区居委会、东路镇东路村委会、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东路镇永丰村委会、东路镇长征村委会、东路镇蛟塘村委会、东路镇下洋村委会、东路镇大坡村委会、东路镇大宝村委会、东路镇美德村委会、东路镇葫芦村委会、东路镇约亭墟社区居委会

文昌市冯坡中学招生范围:冯坡镇冯坡墟社区居民委员会、冯坡镇凤尾村委会、冯坡镇昌里村委会、冯坡镇里美村委会、冯坡镇合坡村委会、冯坡镇下宅村委会、冯坡镇白沙村委会、冯坡镇贝山村委会、冯坡镇蛟龙村委会、冯坡镇白茅村委会。

文昌市蓬莱中学招生范围:蓬莱镇蓬莱村委会、蓬莱镇群合村委会、蓬莱镇桃仁村委会、蓬莱镇大杨村委会、蓬莱镇高金村委会、蓬莱镇干塘村委会、蓬莱镇石壁村委会、蓬莱镇罗宝村委会、蓬莱镇典昌村委会、蓬莱镇蓬莱墟社区居委会。

文昌市罗峰中学招生范围:抱罗镇抱罗墟社区居委会、抱罗镇红旗村委会、抱罗镇抱功村委会、抱罗镇抱农村委会、抱罗镇先锋村委会、抱罗镇山梅村委会、抱罗镇振联村委会、抱罗镇抱罗村委会、抱罗镇抱民村委会、抱罗镇东宛村委会、抱罗镇、抱罗镇抱锦村委会

注:老文城地区学校招生区域详见附件5。

附件3

2024年文昌市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七年级招生班数(个)

七年级招生
总人数(人)

备注

合计

162

8015

文昌中学

11

550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8

320

文昌市华侨中学

11

550

 

文昌市实验中学

7

350

 

文昌市田家炳中学

10

500

文昌市第三中学

8

400

文昌市联东中学

8

400

文昌市文南中学

5

250

文昌市琼文中学

8

400

 

文昌市迈号中学

6

300

文昌市东郊中学

10

500

 

文昌市文西中学

7

350

文昌市新桥中学

3

150

文昌市侠夫中学

3

150

 

文昌市航天中学

5

250

文昌市文东中学

3

150

文昌市罗峰中学

4

200

文昌市冯坡中学

3

150

文昌市锦山中学

9

450

文昌市翁田中学

7

350

文昌市文北中学

8

400

文昌市蓬莱中学

4

200

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

4

200

文昌市公坡中心学校

2

100

文昌市冯平(爱心)学校

3

150

 

文昌祥英学校

1

45

 

文昌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

4

200

 

附件4

2024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一年级招生班数(个)

一年级招生总人数(人)

备注

合计

51

2205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6

180

文昌市第一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二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三小学

8

360

文昌市树芳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五小学

7

315

文昌市第六小学

4

180

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

4

180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民办)

1

45

附件5

2024文城地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办法

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门统筹,招生学校负责”的原则进行,确保招生工作有序顺利。

一、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文昌市华侨中学招生办法

将这三所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分别采用多校划片”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一)多校划片

1.招收对象:具有我市学校六年级学籍且实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各学校根据招生名额数进行学位安排。

(二)随机派位

1.招收对象:老文城地区学校中其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2023年8月31日前在老城区有建、购房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老文城地区学校中户籍20238月31日前迁入老文城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方法:将全部符合“随机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集中随机派位,将一定比例的小学毕业生分别随机派位到这三所学校(完成资格审核后再确定不低于上年度比例具体人数按各校所占三所学校总招生计划数比例确定

二、市田家炳中学和市实验中学招生办法

两所学校采用“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一)招收对象

1.第一类学生:经过多校划片”和“随机派位”招生后仍未被录取有随机派位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市田家炳中学还需接收原南阳中学和南阳农场中学撤并后划归该校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区域详见《文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文昌市2024年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2.第二类学生:部分无随机派位资格而尚未被安排学位的老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别由市田家炳中学和市实验中学招收。在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六小学和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第一类学生由市田家炳中学全部接收,第二类学生可向市田家炳中学申请学位,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招生规则进行比较予以安排;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市第三小学树芳小学和市第五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第一类学生由市实验中学全部接收,第二类学生可向实验中学申请学位,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招生规则进行比较予以安排

三、市第三中学、迈号中学和头苑中心学校招生办法

此三所学校采用“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一)招收对象

1.第一类学生:本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2.第二类学生:部分无随机派位资格而尚未被安排学位的老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除接收本服务区域小学毕业生外,可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接收部分老文城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六小学和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向市田家炳中学或迈号中学头苑中心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招生规则进行比较予以安排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市第三小学、市树芳小学和市第五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向实验中学或市第三中学迈号中学申请学位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招生规则进行比较予以接收

以上学校学位有限,无法全部招收随法定监护人在老文城地区居住小学毕业生,将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或户籍情况(市内其他镇户籍的)流到户籍所在镇或其他镇初中学校就读

另外,无随机派位资格而尚未被安排学位的老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在线上向市田家炳中学、实验中学、市第三中学、迈号中学和头苑中心学校申请学位


附件6

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申请随机派位资格有关事项

一、老文城地区学校及老文城区域划定

(一)老文城地区学校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文昌市第一小学文昌二小文昌第三文昌市树芳小学、文昌第五文昌第六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为老文城地区学校。

(二)老文城地区区域

英群村委会(原民星村委会与北架村委会合并)、霞洞村委会、湖园村委会、堂福村委会、坑美村委会、大潭村委会、德田村委会、城南村委会、后坑村委会,和平社区、南新社区、英城社区、新风社区、城东社区、沿江社区、东风社区、文岭社区、文建东社区、文建西社区老文城区域。

二、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今年,统一要求家长于5月23-27日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申请学位(即“随机派位”资格),资格确认后参与随机派位,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的,须在此期间到就读学校提交纸质材料(或称为线下),由学校视具体情况指导和帮助完成网上申请。

(一)老文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入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

(二)非老文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入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非本省户籍的还需同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居住证明

3.住房信息:住房类型、住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必须在报名前组织班主任在班级中开展政策宣传,务必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知晓政策规定。

(二)各学校必须指导学生家长,按以上“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和佐证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提交信息申报“随机派位”资格。

(三)各学校必须收集全部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及佐证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进行登记造册,并于5月28-6月3日在“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审核,避免错漏。

(四)以上佐证材料由学校负责收集保管备查。

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20247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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