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17-9/2025-0619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5-12-2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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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2023年度文昌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等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2-2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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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文昌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等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31日,文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邢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会议对《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分别给予了基本满意、基本满意等次的评测,既肯定了市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又明确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财政局牵头,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存在问题,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逐一整改,并以落实审议意见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认真解决的问题。如,市属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强,“僵尸企业”改革推进缓慢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解决:
(一)关于“着力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收益”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市属企业主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市属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通过整合国企优质资产,重组一批市属国有企业,推动国企做大做强。2023年底,我市组建了文昌市紫贝发展控股集团、文昌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文昌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文昌市交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文昌市菜篮子运营有限公司等五家国企。截至2024年底,新组建的市旅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和市菜篮子公司均实现了盈利,盈利金额达707万元,占全市国企盈利总额的72.1%,有力提升了全市国企的整体运营效益。二是完善长效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激励企业管理人员。市财政局已制定《文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文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差异化考核目标,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企业管理人员推动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二)关于“继续推动僵尸企业改制”建议的落实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各方力量,加快僵尸企业改革。一是市财政加大投入,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对部分安置资金缺口企业进行“兜底”,促进“僵尸企业”改革工作有效推进。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了900万元用于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将“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列入市政府2025年工作安排。2025年,计划开展市清澜开发总公司、市商业集团总公司、市兽药厂等3家企业的职工安置及企业关闭工作。三是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针对目前尚未实施改革的僵尸企业,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采取关闭撤销、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逐步出清。
二、关于《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认真解决的问题。如,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资产管理基础还不够扎实;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
(一)关于“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把资产管理的责任压实到具体个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优化配置,规范处置,加强收益管理。二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理念,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对接,强化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三是通过规范单位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及资产处置行为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四是强化内外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力度。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加强财政、审计、巡查等部门间的联动,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近年来,通过部门间的联动,特别是审计和巡查部门加强了对单位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大大提高了单位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
(二)关于“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关于资产管理的事项要列入单位党组会议讨论议题。同时督促各单位认真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二是由财政部门牵头,对在巡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资产管理相关问题展开整改工作。2024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已牵头完成三份巡查监督建议,分别为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全市农口国有资产清查整改工作、部分单位资产闲置等。第一是关于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问题,共涉及49家单位,1634个项目,金额38.76亿元。截止2024年12月25日,全市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已转项目数1036个,已转固金额27.1亿元,已核销金额2.14亿元,转固工作进度为75.4%。转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二是关于全市农口国有资产清查整改工作,共涉及19家单位,119个需整改问题。截止2024年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三是关于市皮防中心和市就业服务中心部分资产未入账及闲置问题,已经基本完成整改。三是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工作。2024年下半年起,由市财政部门牵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对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全市共有230家单位参与清查,目前清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四是推进资产产权确权工作。为推动解决国有产权权属不清等问题,市政府将“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列入市政府2025年工作安排,由各主管部门牵头梳理并进行分类后,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市资规局,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不动产手续登记办理。
(三)关于“切实加强资产监管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方职责。2024年,市政府出台了《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财政部门负责监管指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责任的分工体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市财政部门除每年配合省财政厅定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预算一体化系统培训外,还将中央、省、市各级资产管理办法汇编成册,同时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操作指引》,通过海政通群,电话解答、公文回复以及线下培训等方式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各市直相关单位加强对分布在各镇的国有资产的监管。由于机构改革或办公场所调整导致原办公场所闲置的,要及时通过调剂、出租、出售等方式予以盘活。2025年将重点关注市乡村振兴局撤并到市农业农村局后的资产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国有资产权属的变更事宜。三是建立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目前财政部正在计划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全市目前已移交给文发控管理的119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商铺及5个农贸市场,出租率分别为85%、91%,年租金收入约为920万元,相对移交前,出租率及租金收入都有所提升,较好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四是推进闲置学校盘活。为盘活闲置校园校舍资产,自《文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闲置校园校舍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出租、招商引资,“零租金”租给村委会发展集体经济等多种方式已经成功盘活龙楼金星小学、抱罗镇崇文小学、公坡镇明善小学及东郊镇公益小学等4所闲置校园校舍资源资产。五是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资产管理规范。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对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工作。共发现相关问题59个,涉及部门单位36家。截至2024年12月,59个问题中有55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为93.2%,剩余4个问题正在持续开展整改中。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紧密联系与沟通,以实际解决问题为抓手,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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