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17-9/2025-0612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5-12-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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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文昌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2-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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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昌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基本情况。根据我市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2468平方公里(370.14万亩),国有土地总面积612平方公里(91.84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96平方公里(29.42万亩),主要分布在文城、东郊、龙楼等镇区,国有农用地面积416平方公里(62.4万亩),主要分布在潭牛、锦山、东路、会文等镇区;集体土地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278.30万亩)。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我市具有优势储量规模的矿产资源类型有锆英石、钛铁矿、石英砂及建筑用砂、石、土等。现有生产矿山8家,其中石英砂矿山6家,矿区面积共计12.3466平方公里(18519.9亩);玄武岩矿山2家,矿区面积共计0.5484
平方公里(822.6亩)。截至2024年底,6家石英砂矿业权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4862.52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9630.03万吨;2家玄武岩矿业权累计查明756.64万立方米,保有资源储量403.49万立方米。
(三)海洋资源基本情况。我市三面临海,海洋资源丰富。一是海岸线与海域面积:海岸线长达303.4公里;责任管辖海域面积为5872.06平方公里(880.81万亩),其中近岸海域面积为154平方公里(23.1万亩),10米等深线以内的浅海面积154平方公里(23.1万亩);海洋生态保护红线3042.59平方公里(456.39万亩)。二是滩涂资源:拥有潮间带滩涂89.63平方公里(13.44万亩),其中可供开发养殖业的滩涂面积63.8平方公里(9.57万亩),具有开发潜力的滩涂面积40平方公里(6万亩)。三是港湾与岛屿:沿海天然港湾和岛屿众多,全市共有港湾37个,其中清澜渔港、铺前渔港为国家中心渔港;无居民海岛311个,已立碑98个。
(四)水资源基本情况。根据《2024年海南省水资源公报》,文昌市2024年降雨量为2124.4mm,较高于多年平均降雨量,属丰水年份。从时空分布来看,东北部降雨量相对较大,部分台风对我市降雨总量影响重大。2024年度降水总量为52.79亿m³,水资源总量为26.62亿m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4.91亿m³,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计算量1.710亿m³,地下水资源量7.332亿m³。根据《文昌市水利志》,文昌市地下水资源理论蕴藏量12.33亿m³,年可开发利用量0.88亿m³。
(五)森林资源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市森林面积108763.1121公顷,森林覆盖率44.08%,森林蓄积量451.80万立方米,完成“十四五”省级下达目标。我市辖区内公益林35.1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07万亩,国有面积占45.6%;省级公益林面积31.08万亩,国有面积占37.48%。我市红树林资源总面积2.25万亩,主要分布于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2.07万亩)及保护区外(0.18万亩)。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及成效
(一)国有土地资源管理。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严守空间管控底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共组织编制37个控规项目,其中33个已完成成果报批与数据汇交入库,实现全市17个镇区及“四园两港”等重点片区规划全覆盖。围绕项目落地需求,启动地块层级详细规划编制及规划调整论证46项,已批复实施35项,助推项目建设实施。三是加紧推进重点片区规划。积极推进《文昌市中心城区高隆湾片区(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昌国际航天城火箭卫星产业集群-卫星控制系统制造中心项目、卫星载荷系统制造中心项目和卫星星间激光终端制造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促进项目落地,助推“航天+”产业发展。
2.加强耕地保护。我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一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压实各级田长责任,强化动态巡查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二是完成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我市耕地保有量74.8216万亩,超出任务2.1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实际保护64.2717万亩,高于目标42亩,储备区面积约1.77万亩。三是严格占补平衡与补划管理。2024年办理耕地占补平衡32宗,落实耕地数量936.28亩、水田规模693.49亩;完成商业发射场(二期)等重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手续。四是推进耕地开垦与提质。实施耕地开垦项目12个,已备案8个,新增水田1814.51亩、旱地169.89亩,旱改水282.13亩;在建4个,预计新增水田254.48亩、旱改水525.18亩;8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审批阶段。五是开展问题整治与流失耕地恢复。完成省级下发“非粮化”图斑整改94.22%(522.04亩)。六是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结合不稳定耕地与设施占用情况,拟调出基本农田58.29亩,同步在储备区内补划386.83亩。
3.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我市着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项目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及时落地。一是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全年新增入库储备地152宗、面积6296.80亩,其中征收136宗(5735.99亩)、收回16宗(560.81亩)。按区域划分,航天城起步区入库460.62亩,东郊星箭产业园215.13亩,冯家湾现代产业园278.46亩,约亭产业园区133.38亩,其他区域5209.22亩,为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储备土地资源。二是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全年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土地54宗、面积1942.99亩,成交总价款14.29亿元,涉及莫动大学、测控场坪、星网地面站、天兵荣耀等一批重点项目;同步加强土地出让金清缴,追缴3宗地块出让价款3183.58万元,收缴7宗地块因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等应补缴价款3603.10万元,切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三是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全年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32宗、面积3083亩,重点保障了航天城起步区“三横五纵”路网工程、航天体育公园、长征健身步道、商业发射场转运道路、外国语职业学院东校区二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有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闲置土地管理。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破除资源无效低效供给,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我市2024年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133.08亩,处置率达到28.7%,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15%处置任务。
4.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我市于2020年3月印发实施《文昌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对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一是全面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按程序完成资料收集处理、工作底图制作、登记单元预划、通告发布、地籍调查等环节,共预划登记单元302个,涵盖自然保护区、水流、湿地、森林、矿产资源等5类自然资源,总面积806.08平方公里,总体进度达90%。二是持续完善数据库与合库工作。根据国家最新规则开展数据库更新,正在推进4条跨市县河流的数据合库处理,为登记发证奠定基础。三是有序开展后续登记准备。目前,正在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申请预检,后续将根据国家层面下发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代理行使主体”和“代理行使内容”,完善302个登记单元的登记簿信息,依法组织公告,按程序推进登记发证工作。
(二)矿产资源管理。我市持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环境保护。一是严格矿业权审批管控。严格落实省级矿业权管理规定,停止审批除建筑用砂石土、地热、矿泉水外的新设采矿权,从严控制采矿权续期,加快关停“老、小、散”矿山。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山生产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主体责任,确保2025年底前所有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二是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与监管。全面完成46个历史闭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治理面积3016.23公顷。加强生产矿山监管,整治完成8个矿山遗留环境问题,推进7个绿色矿山建设,全市生产矿山在省级信用评级中均为A级。三是保持矿产资源执法高压态势。加强日常与联合巡查,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2024年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25宗,罚款26.01万元,移交公安1宗,没收矿石2097.6吨,有效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海洋资源管理。我市有序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与监管。一是统筹推进海洋督察整改工作。2024年度,我市应完成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项,海洋督察专项整改措施1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1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销号报备。二是强化海域常态化巡查监管。依据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巡查相关制度,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镇政府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用海项目全过程监管,及时掌握海域使用动态。三是系统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修复。红树林修复项目已完成退塘还湿2804.08亩,种植红树1764.6亩,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两处人工岛拆除后生态修复工程已于2024年7月通过验收。针对海草床与珊瑚礁局部受损区域,已完成本底调查并编制形成生态修复方案,其中珊瑚礁修复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四)水资源管理。我市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扎实推进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完成考核任务。万元GDP用水量同比下降28.5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0.7%,珠溪河年均水质达标,“六水共治”考核有望获优。二是持续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46亿元,进度79.64%;争取上级资金4.38亿元、专项债2.03亿元,支持项目31个,资金支出符合序时进度。三是夯实水利工程基础。完成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推进9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灌区“一张图”绘制,4座水库获评省级标准化单位。完成8宗水毁工程修复,推进11宗应急项目建设。四是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建成北山水厂扩建等工程,新增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5%,规模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87%。五是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市、镇河湖长巡河2544次,整改“四乱”问题42宗。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63.2%。六是加强节水宣传培训。开展“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发放资料1600份;推动节水型单位创建,组织《节约用水条例》普法培训。七是落实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用水总量2.716亿m³,低于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降幅28.5%,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规范管理取水许可证98张。八是强化取用水监管。联合巡查取水单位119家,整治违规取水34宗;对124家重点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整改违规问题2个。九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与水费征收。改造灌区渠道56公里,改善灌溉面积3.14万亩。征收水费13.2万元、水资源费303.51万元,实收率100%。
(五)森林资源管理。我市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健全管护体系。设立12个护林监测站,配备139名管护人员(含121名公益林护林员),纳入省级平台网格化管理,通过微信群与月报督促日常巡护落实。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野保宣传9次,悬挂横幅166条,发放资料800份;防火宣传覆盖短信34万条、微信17万人次,设置宣传牌132个,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三是严格执法监管。移交违法图斑17宗,整改复绿1宗;查处毁林案件31起、面积87.34公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42家,查获涉野案件3宗。四是推进救护与修复。救护中心收容野生动物98只,放生及移交87只。台风灾后编制修复方案,获国家批复,计划修复面积15.63万亩。五是规范资金与考核。到位森林生态资金570.27万元;落实巡护标准(月均22天/120公里);辞退不合格护林员1人,4人辞职。六是提升防火能力。投入528.82万元采购水泵、无人机等防火设备,建设消防水池,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2024年5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通过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检验并备案入库。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创新发展机制研究》成果,将在今后土地收储工作中探索应用。
三、存在问题
(一)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一是资金保障不均衡,财政资金主要保障航天创新服务区、航天总装发射区等重点片区征地工作,其他区域征地推进相对缓慢,影响项目用地整体供应效率。二是土地消化能力不足,部分已收储地块因企业开发意愿不强,导致“批而未供”现象突出,处置率偏低。三是土地实际效益未达预期,部分已供应地块因用地单位未按期开发建设,导致“供而未用”情况存在,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大打折扣,闲置资源未能及时盘活。
(二)资源确权登记方面。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存在界线重叠、跨行政区冲突等问题,尤其在矿产资源、森林、水流等类型中较为突出。
(三)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盗采行为监管难,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砂石土盗采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矿山灾后恢复滞后,受台风“摩羯”影响,部分矿山复产及生态修复进度缓慢。三是矿产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链延伸不足,导致经济效益流失。
(四)海洋资源管理方面。一是生态修复资金缺口大,财政保障不足。二是灾损修复缺乏支持,部分已竣工修复工程因台风损毁严重,但无专项资金用于修复。
(五)水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基层管理基础薄弱,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支撑滞后,再生水利用等监管能力待提升。二是资金保障不足,制约取水计量、节水监管、在线监测等工作的全面覆盖与有效落实。三是设施运维压力大,部分灌区渠道老化破损,维修资金短缺,民生水利项目推进受阻。四是水污染治理难度高,养殖污染对河湖水质影响显著,产业绿色转型任务艰巨。
(六)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公益林管护难度大,管护范围广、线路长,人员力量难以全面覆盖。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新进护林员业务不熟,专业培训机制不健全。三是灾后修复任务重,约900亩海防林修复造林尚未完成。四是红树林保护区人为干扰频繁,养殖、种植、停船等问题突出,整改阻力大。五是执法鉴定能力不足,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别技术支撑欠缺,影响执法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一是紧盯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台帐清单,倒排工期,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将土地征收、征转报批、规划修编、地价评估等环节交叉并联推进,分批次加快推进土地供应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市财政部门和征地实施单位,妥善解决征地补偿资金缺口和征地搬迁安置问题,加快完成土地征储工作。三是建立各产业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协解机制,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及时掌据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充分了解意向单位拿地意愿和时序安排,探索“土地挂牌保证金”方案,提高土地出让成交率。四是完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分类精准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二)资源确权登记方面。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指引和规范,确保数据质量审核和检查,及时完成数据更新等工作。二是协调资规、水务、林业、执法等部门,针对存在争议或重叠的区域,通过专题讨论、联合勘测等方式协商解决,确保登记单元边界的准确性和唯一性。三是对已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根据成因分类制定处理规则。对于权属清晰的,依法依规调整优化;对于历史遗留、情况复杂的,在保障权利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三)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合法有序开发利用和“净矿业权出让”工作,督促生产矿山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二是坚持矿山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矿产违法行为,推动矿产资源产业开发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双向发展。三是聚焦优势矿产资源,通过延长和强化产业链,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海洋资源管理方面。一是继续按整改时序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完成销号。二是加强对辖区内海域使用项目、海域岸线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巡查砂质岸线,对发现的违法围填海、违法占用砂质岸线等行为,立即制止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置。
(五)水资源管理方面。一是高标准编制水务规划。紧扣航天城建设与节水优先要求,科学编制水务“十五五”规划,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控。推进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与运维,扩大在线监测覆盖,夯实水资源管理数据基础。三是多渠道保障项目资金。加强政策与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资金,探索资产盘活与金融合作模式。四是加快重点水务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供水、污水处理、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补齐设施短板,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强化河湖生态治理。压实河湖长责任,持续推进“清四乱”与重点流域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六是提升水务监管与应急能力。完善防汛预案和工程管护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与信息化整合,推动智慧水务建设。
(六)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加快灾后生态修复。2025年底前完成山雅沿海防护林站约900亩受灾海防林地块的造林复绿任务。二是强化日常管护监督。开展管护人员履职情况不定期抽查,督促各项管护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推进违法图斑整改。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核查、整改涉及公益林的各类疑似违法图斑。四是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与作风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资源监管能力。五是深化公众宣传教育。加强红树林保护等生态知识普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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