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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5438310-8/2024-2904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11-28 15:07
  • 标       题: 关于公布文昌市领导联系包保非煤矿山及日常安全监管安全巡查主体责任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1-28 15:0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4 1

文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文昌市领导联系包保非煤矿山

及日常安全监管安全巡查主体责任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2022〕70号)要求,现将文昌市领导联系包保非煤矿山及日常监管安全巡查主体情况予以公示。

各级联系人及日常监管安全巡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联系矿山的安全监管,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附件:文昌市领导联系包保非煤矿山及日常安全监管安全巡查主体责任公示表

附件:文昌市领导联系包保非煤矿山及日常安全监管安全巡查主体责任公示表

                                      文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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