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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文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维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我局牵头文昌市财政局草拟了《文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截至2026年5月2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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