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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文昌市文南老街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
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
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大力打造“信用+文南老街”应用场景,促进文南老街的繁荣和发展,我局根据信用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文昌市文南老街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适当修改。现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规定,将修改后的《文昌市文南老街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于2025年5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截至2025年6月14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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