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文昌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97号
建议答复的函
邢益忠代表:
您向文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做好东阁镇美柳村与文教镇后田村委会土地纠纷仲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土地管理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从1998年至今,东阁镇美柳村委会与文教镇后田村委会即罗铺坡、红松坡土地纠纷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东阁镇美柳村委会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建议我局按照镇域红线图划分东阁镇美柳村委会与文教镇后田村委会用地范围,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经与您沟通了解,您反映的土地权属纠纷地块位于东阁镇美柳村民委员会红松坡(俗称罗铺坡)地段,面积约200多亩。该地块为东阁镇美柳村民委员会与文教镇后田村民委员会昌焕村民小组土地权属争议地块,争议土地现状为零星桉树、思想树等再生树木。
二、处理意见
根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内的跨乡镇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规定,东阁镇美柳村民委员会与文教镇后田村民委员会昌焕村民小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进行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可按照《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提交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申请书和土地权属相关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二)请求的事项、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三)争议土地的位置、面积和四至范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将依法进行调处。
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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