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人大建议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11-22 10:36 来源: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文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明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展龙楼镇墟加油站评估补偿拆迁工作的再次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3月4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文昌石油分公司向我局转来《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文昌龙楼加油站土地自用的函》,来函提出在文国用(2001)字第W1500523号宗地上规划建设综合充电站和便利店。2024年4月7日,我局以《关于有偿收回文昌龙楼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函》(文自然资函〔2024〕1165号)函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文昌石油分公司,提出应按照《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龙楼加油站迁建有关事项的批复》(文府函〔2019〕611号)要求,继续推进评估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并要求该公司就选定评估公司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提出具体意见。2024年4月26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转来《关于有偿收回文昌龙楼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复函》,来函中就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该公司做好对接,加快推进文昌龙楼加油站评估收回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 唐彩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