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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0313-6/2021-4749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02-18 09:19
  • 标       题: 2020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2-18 09:1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2020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邮编:571339,电话:0898-63389682,传真:0898-6333006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文昌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领导活动、会议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7692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9个。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94件、委员提案58件。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任务相关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文昌在行动”、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专栏,动态转载国家、省最新疫情防控信息的同时,集中发布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要政策举措,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303条。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全部纳入解读范围,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双创”等重点工作,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全年积极转载发布上级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信息1038条,发布本级解读信息83条。

    四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针对公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热点舆情,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计30次。

    五是做好政民互动交流。整合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领导信箱,建立健全12345工作机制,落实“月通报、周排名”和约谈问责机制,2020年共办结留言工单51203件,平均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征集调查34期,共收到反馈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文昌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31件。共办理完成2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规定,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编,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申请渠道、信息处理费、监督方式以及编排体系。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文昌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市、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共涉及26个领域,梳理全市事项目录共计280个。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升级完善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等功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办统一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在市政府网站首页重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简介”“规划信息”等15个子栏目。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开设基层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禁毒教育”等专题专栏,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年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12次,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2个,在册备案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30个。利用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强化信息发布、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功能,2020年政务微博更新842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1139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1次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检查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下发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政府系统绩效考核体系,引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1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3

+318

111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2

+597

26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6

+588

1288

行政强制

49

+39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01

11518.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2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2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2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有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尚未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编排;二是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面还不够积极主动;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大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新编排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指导督促全市各单位落实标准化规范化责任。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开通单位保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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