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检查

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8-01-19 18:01    字体[ ]
   
分享到:

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

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备注

行政

检查

ZW-JC-0001 

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颁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2002年6月29日颁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文昌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