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确认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发布时间:2018-01-18 10:01    字体[ ]
   
分享到: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

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21


DS-QR-0001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20021015日起施行,2016年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海南省文昌市地方税务局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