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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

发布时间:2016-07-19 10: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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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JG-ZS-0001

 

汽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

 

 

【地方性法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2010年9月20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对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按照本条例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第三条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第六条汽油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购买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文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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