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林木种子(不含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
2、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办理结果:林木种子(不含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专家评审)
5、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
(1)注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3)林木种子加工、包装、贮藏设施设备和种苗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4)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5)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6)申请领取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具有林木种。
申请材料: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经营场所证明;(2)单位法人代表证明;(3)技术员和检验员证明;(4)经营用房和仪器设备证明;(5)经营的主要林木种子名录;(6)资金证明;(7)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仅适用于申报林木良种经营许可证)。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办理。
7、责任人:洪忠师
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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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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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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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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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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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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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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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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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8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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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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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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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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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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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8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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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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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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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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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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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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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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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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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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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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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8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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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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