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木材运输的许可
2、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办理结果:木材运输的许可证
4、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5、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非禁止进行木材运输的组织单位和个人
申请材料:(1)运输原木的,由木材经营商提交市林业局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属房前屋后零星林木的,应出具所属村委会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并出具缴纳“两金一费”票据;(2)运输成品或半成品的,由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出具该成品或半成品的原木合法证明材料;(3)提交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开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第五条。
7、责任人:洪忠师
环节名称 |
办理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办理时限 |
受理 |
陈小燕 |
办事员 |
63282374 |
当天办结 |
审核 |
陈 奋 |
审批办主任 |
63283139 |
当天办结 |
审批 |
孙盛电 |
局领导 |
63231501 |
当天办结 |
办结 |
林雯雯 |
办事员 |
63282374 |
当天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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