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其他类
ZJ-QT-0002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第11号,1988年12月29日公布,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指导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1990年4月6日公布并施行)
第十七条 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海南省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